【杜絕毒駕】徒法不足以自行 重刑修法「飆車」仍追不上新興毒品氾濫

上報/林宣佑
36 分鐘前
面對毒駕及新興毒品氾濫問題,政府近期祭出提高刑責、毒品升級列管、沒入車輛及強化路檢等強化措施,並不排除進一步加重處罰。然而,多位法律、醫療與鑑識專家接受《上報》訪問指出,若將反毒政策過度聚焦於重刑與監禁,不僅未必能有效降低毒品施用及毒駕風險,也可能忽略戒癮治療、檢驗量能與新興毒品快速變異等更「治本」的制度挑戰。

 

依托咪酯檢出飆升941倍 喪屍菸彈流竄全台

 

根據警政統計,全台毒駕移送件數從2021年的43件,一路攀升至2024年的2619件;2025年更暴增至8659件,較前一年增加逾3倍,4年間增幅超過200倍。今年僅1至4月,全國警方已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已超過去年同期水準。與此同時,衛福部通報系統顯示,新興毒品依托咪酯檢出件數從2023年的22件,暴增至2025年的2萬727件,短短兩年間增加約941倍。

 

面對毒駕案件與新興毒品快速增加,政府近期提出跨部會防制措施,整體方向可歸納為「加重刑責、強化執法與提高管制」。在刑事處罰方面,法務部主張持續從源頭打擊毒品犯罪,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維持重刑政策,最重可處死刑,並研議提高毒駕法定刑度、與酒駕脫鉤,同時加嚴假釋門檻,及推動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升級列管。

 

行政院

台灣「毒駕」案件炸裂式成長,行政院正式宣布將以「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方向,提出14項防制措施,全力打擊毒駕。(擷取卓榮泰臉書) 

在交通管理方面,交通部規劃吊銷毒駕者駕照、累犯終身不得考照,並研議不論車輛是否屬於駕駛人所有,都可沒入涉案車輛,以提高違法成本。 執法面則由警政署導入唾液快篩,提高路檢即時查獲能力,並加強掃蕩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來源。 整體而言,政府希望透過重罰、沒入車輛、毒品升級列管及強化查緝等手段,多管齊下遏止毒駕與新興毒品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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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認為,法務部目前研議提高毒駕致死刑責至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仍不足以回應社會期待,也難以發揮嚇阻效果。他主張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將毒駕致死的法定刑提高至「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2月台南發生一起33歲男「毒駕」拒檢街頭狂飆,衝撞電桿遭逮 車上5幼童多處撕裂傷。

今年2月,台南一名33歲男子涉嫌毒駕拒檢,開車在街頭狂飆,最後失控撞上電線桿遭逮。令人震驚的是,車上竟還載著5名幼童,事故造成多名幼童身上多處撕裂傷,所幸皆無生命危險。(翻攝畫面)

拋反毒新思維 重點是戒癮而非關到死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在立院質詢時指出,台灣社會對毒品向來採取「零容忍」,但討論毒品議題時,往往容易聚焦於加重刑罰甚至提高至死刑等訴求。他認為,雖然製毒、販毒及運輸毒品者應持續嚴厲打擊,但台灣毒品盛行率其實相對國際偏低;國際統計顯示,台灣毒品盛行率約1%左右,與美國(25%)、澳洲(18%)、加拿大(15%)相比,甚至被列為接近「無毒品國家」相比。因此,反毒政策不應只停留在重刑與查緝思維。

 

毒駕修法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重懲檢討,莊瑞雄力挺加重但警示:盲目求重刑恐忽略戒癮機制。(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毒駕修法重懲檢討,莊瑞雄警示,盲目求重刑恐忽略戒癮機制。(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對於近期討論的毒駕唾液快篩措施,莊瑞雄表示支持提升執法效率,但也提醒快篩僅是初步篩檢工具,司法定罪仍須完整證據支撐。他認為,毒品防制最大的挑戰其實是吸毒者的高再犯率,若只強調逮捕與處罰,忽略戒癮治療與復歸社會機制,反毒效果將大打折扣。因此政府在強化查緝與重罰的同時,也應投入更多資源於戒治與輔導工作。

 

質疑毒駕恐慌是媒體渲染 嚴刑峻法沒用

 

前檢察官、《扭曲的正義》作者吳忻穎指出,相較全年度車禍事故死亡人數 ,肇因於毒駕者為冰山一角,民眾對於毒駕的恐慌實際上與媒體的渲染有關,事實上毒品問題和不安全駕駛問題應該分開來看待。

 

吳忻穎指出,毒品之所以被列為毒品,本身就具有成癮性,而成癮會損害人的理性判斷能力,使吸毒者難以克制持續施用。因此,當行為人已無法理性衡量利弊得失時,單靠提高刑度或嚴刑峻法來嚇阻犯罪,實際效果恐相當有限。因此他認為,衛福部應該更積極提出對於毒癮者的治療資源政策。

 

吳忻穎認為,若僅以加重刑罰作為反毒手段,恐進一步加劇台灣監禁率過高的問題。研究資料《World Prison Population List》顯示,台灣監禁率不僅居東亞第一,也遠高於日本與南韓,而監獄人口中約有4至5成涉及毒品案件,這個指標是對國家人權甚至國力的評量。若持續以監禁取代治療,不僅無助降低再犯率,也會增加監所負擔、切斷個案與社會的連結,進一步耗損國家的人力與社會資源。

 

針對法務部表示會監督法院妥適量刑,從嚴審查毒駕案件易科罰金,甚至於國會就彰化毒駕被無保請回個案表達「不能接受」意見。吳忻穎批評,這是法務部放話的惡習,根據《法官法》,法務部長只能就整體檢察行政事務訂定規則、督導檢察官辦案,但不能針對個別案件下指導棋或下達辦案命令。

 

 

台灣每十萬人有234人被監禁,為東亞第一 圖片。(取自犯罪與司法政策研究所)

台灣每十萬人有234人被監禁為東亞第一。(圖取自犯罪與司法政策研究所ICPR)

反對毒品猛升級 示警「藥頭改結構警察追不完」

 

台灣成癮學會理事李俊宏醫師則指出,將依托咪酯升級為「一級毒品」,恐怕無法有效因應新興毒品問題。他指出,新興毒品的化學結構變化快速,當政府將某種物質升級列管後,藥頭往往很快就能透過調整化學結構推出替代品,使執法永遠陷入追趕狀態,甚至可能催生毒性更強、風險更難掌握的新物質。因此,他反對陷入不斷調升毒品分級的「分級競賽」。

 

李俊宏也表示,現行制度過度依賴毒品等級決定刑責,導致許多施用者,尤其是不知情接觸新興毒品的年輕人,被快速推入刑事司法體系,貼上更生人標籤,卻未獲得足夠治療資源。他認為,真正需要嚴懲的是惡意從境外大量輸入、製造及販賣毒品的源頭,而非透過提升毒品分級來擴大處罰範圍。

 

防毒駕不能只靠重罰,醫界與法醫界喊話政府提升檢驗技術,別讓吸毒者利用「代謝快」脫罪。(擷取刑事局官網)

防毒駕不能只靠重罰,醫界與法醫界喊話政府提升檢驗技術,增加檢驗精準度及效率。(擷取刑事局官網)

李俊宏主張打破現行分級思維,對大規模製毒、運毒與販毒者造成社會重大危害者處以重刑,甚至可討論無期徒刑或死刑,不必受毒品級別限制;對施用者則應以治療取代單純監禁,投入更多戒癮、心理輔導與個案管理資源。此外,他也建議提高見警率、強化道路攔查,讓吸毒者減少上路意願,至少能減少毒駕造成的公害。

 

另外,李俊宏指出,依托咪酯檢驗目前面臨多重困境,包括警方使用的唾液快篩偽陽性率偏高、尚未取得食藥署認證。加上依托咪酯代謝速度快,常出現快篩陽性、確認檢驗卻驗不出的情況,後端實驗室量能不足也使檢驗與司法程序面臨挑戰,「你今天在唾液篩檢、偽陽或偽陰,但要做確認的時候它已經代謝完了。那這一類的知識,不只是我們業內、臨床人員或檢驗的人員,其實病人也很清楚。」

 

李俊宏建議,政府應投入更多科學研究,開發更精準的檢驗方法,並建立新興毒品監測與國際情報機制,及早掌握衍生物變化。在檢驗、戒治及實驗室量能尚未完善前,不宜將提高毒品分級或加重刑罰作為主要對策。

 

台大法醫研究所所長翁德怡也曾為文,面對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快速變化,政府應提升檢驗技術與量能,加快檢驗速度並提高準確性。他也主張檢討現行檢驗制度,將重點放在證據是否可靠,而非使用多少種檢驗方法,並降低漏驗風險,避免吸食者利用毒品代謝快速的特性逃避查緝。(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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