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理賠、沒事領回」宏泰人壽推出防癌保障新方案

中央社/
20 分鐘前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60604 17:40:49)根據衛福部於民國114年底所公布「112年癌症登記報告」,新發生癌症人數為13萬8,051人,較111年增加了7,758人,癌症時鐘快轉,平均每3分48秒即有1人罹患癌症;另外,113年國人死因統計結果亦顯示,惡性腫瘤位居國人主要死因前3位。癌症發生率及死亡率高,所危害的不只是個人健康,治療費用更是威脅著家庭經濟的穩定,如何未雨綢繆、事先預防是家庭財務規劃的重要課題。

台灣民眾癌症發生率逐年攀升,令人擔憂的不僅是生命威脅,還有隨之而來的龐大治療費用。雖然目前新興醫療科技已提升癌症治療成效與存活率,然而健保資源有限,許多先進治療項目、自費藥物及相關檢測費用仍需由患者自行負擔,對於一般家庭而言,一旦家庭成員罹癌,將會面臨心理及經濟面沉重的雙重壓力。

為了讓保戶能夠透過保險轉嫁風險、減輕未來憂慮,宏泰人壽推出「宏泰人壽速勇健防癌定期保險(FCF)」,協助保戶預先建立更完善的財務後盾。FCF以初次罹患癌症保障為核心,依癌症嚴重程度提供不同給付內容,當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首次確診癌症(初期、輕度)或癌症(重度)時,可獲得一次性保險金給付,協助因應治療初期最迫切的醫療與生活開銷需求。

除了癌症保障外,FCF納入特定手術保險金給付機制,亦對於第2保單年度起初次罹患癌症(重度)者,提供保費豁免機制,在保障持續有效的情況下,減輕保戶後續保費負擔。更值得一提的是,FCF強調「有事理賠、沒事領回」的概念,若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於保險年齡到達90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曾申領各項保險金累計總額未超過「年繳保險費總和」之1.06倍時,則可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宏泰人壽也同步推出「宏泰人壽速勇健防癌定期保險附約(FCG)」,透過主附約的搭配,享有FCF防癌險的相關保障,唯須特別留意主約險種是否有附加附約之條件限制。

宏泰人壽表示,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及癌症發生率持續增加,社會大眾對於醫療保障的需求日益提升,宏泰人壽期望透過兼顧保障與保戶家庭經濟的商品設計,在必要時,協助保戶更從容應對醫療及生活開銷,減輕經濟負擔。

癌症所危害的不只是個人健康,治療費用更是威脅著家庭經濟的穩定,宏泰人壽推出「宏泰人壽速勇健防癌定期保險(FCF)」及「宏泰人壽速勇健防癌定期保險附約(FCG)」,協助保戶預先建立完善的財務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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