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局結帳6秒內三度襲胸 高雄男遭報警送辦
創新聞/創小編
1 分鐘前

【創新聞記者 陳維鈞/高雄報導】高雄市三民區一家藥局日前發生性騷擾案件。一名50歲蘇姓男子前往藥局消費時,竟趁結帳過程短短數秒內,接連對兩名女店員伸出狼爪,不僅三度觸碰女店員胸部,遭制止後仍未停止不當行為,甚至在離開前出言輕佻,讓兩名女店員飽受驚嚇。警方獲報後迅速查緝到案,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事件發生於2日下午3時許,地點位於高雄市大昌一路上一家藥局。當時兩名女店員正在櫃檯協助蘇姓男子結帳與商品打包,其中一名店員轉身操作電腦時,蘇男竟突然伸手觸碰另一名女店員胸部。遭對方當場制止後,男子不但未收斂,反而再次伸手碰觸,短短6秒內連續三度做出不當肢體接觸。
更令店員無法接受的是,當事人明確表示將報警處理後,蘇男仍態度輕浮,不僅持續騷擾另一名女店員,離去前還以「抱緊一點」等帶有諧音暗示的言語回應,讓現場氣氛十分尷尬與不適。
受害店員指出,對方行為發生得相當突然,當下根本來不及反應,只能立即喝止並表明要報警處理。事後藥局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男子涉及性騷擾行為,隨即向警方報案。
據了解,其中一名受害女店員年紀尚輕,到職僅第五天,工作未滿一週便遭遇性騷擾事件。她表示,男子完全無視店內監視器設備及法律規範,對她造成極大心理衝擊與不安。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鼎山派出所副所長劉書廷表示,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迅速通知蘇姓男子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提醒,任何未經同意的身體碰觸及帶有性意味的言語騷擾,都可能觸犯相關法律規定。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行為人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應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切勿以玩笑或藉機接觸為由進行騷擾,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