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洗錢大亨」郭哲敏二審改判9年8月 傳法庭上看「靜音A片」
上報/上報快訊/呂品逸
42 分鐘前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經營非法地下匯兌、線上博弈、詐欺等案件,一審遭新北地院判處11年8月徒刑,犯罪所得35億元及泰達幣641萬顆全遭沒收;案件上訴後,高院今天(29日)改輕判他9年8月徒刑,原因仍待高院公布。不過有消息指郭哲敏去年開庭時,竟指示律師用手機播放「靜音A片」給他觀賞,當庭被法官制止。
全案源自2022年間爆發的「八八會館案」,負責人郭哲敏遭查出涉嫌以AWESOME集團的名義,經營線上博弈遊戲,並與親信張旭昇等人,透過非法地下匯兌洗錢約217億元。
案件爆發後,郭哲敏因潛逃泰國而遭通緝,並在隔年8月遭押解回台,檢方訊後依詐欺、營利賭博、以及違反《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他以及21名同夥起訴。
郭哲敏一審遭判11年8月,共犯張旭昇則判9年8月,另外20名涉洗錢的同夥各判7個月,所查獲的1.7萬顆泰達幣、現金1800萬元全部沒收;全案上訴後,傳出郭哲敏去年12月開庭時,指示委任律師用手機播放A片給他官賞,被法警發現後告知法官,法官當場制止他,案件經約1年審理後,高院改判郭哲敏9年8月徒刑。
此外,本案另一名被告林秉文,案發後因潛逃出國而遭通緝,但今年3月卻在柬埔寨遭槍擊身亡,新北地院因此判他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