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安全網】電子腳鐐無法阻絕悲劇 強化「加害人處遇」才能治本

上報/林宣佑
51 分鐘前
台灣家暴殺人案件頻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近日朝野提案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擬引入「科技監控」作為羈押的替代措施,但監委葉大華直言,科技監控終究只是事後圍堵的末端手段,政府雖長年推動「家暴加害人處遇」政策,但根據監委2024年的調查,加害人處遇計畫開案率逐年下滑,暴露出國內防暴資源布建的嚴重匱乏。為此,立委郭昱晴在修法提案中,除了倡議科技監控,更著力強化加害人的處遇規範,試圖在暴力失控前築起全面性的防線,阻絕悲劇一再重演。

 

人力嚴重不足 落實加害人處遇有困難

 

所謂「加害人處遇計畫」,是法院核發的通常保護令中最具「治本」意義的項目,包含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其他輔導等。葉大華指出,在社工人力匱乏的現狀下,要落實加害人處遇非常困難;開案的家暴受害者會都會有社工負責,但加害人卻不一定有專責社工。

 

攤開民事保護令內容,多半包含「禁止實施家庭暴力」,每年核發約2萬件的保護令中,裁定「強制加害人完成處遇計畫」一直以來卻只有20%上下。葉大華指出,許多家暴加害人都是酒精成癮者,但自2016年起,加害人處遇中的「戒癮治療」占總處遇項數的比例卻大幅下滑,每年只有6%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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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與酗酒高度相關 酒癮治療是關鍵

 

她在2024年發表的調查報告便指出,「台北市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案」中,案家自2017年起即多次通報,暴力行為與案父酗酒高度相關,但酒癮處遇直到2023年兒保開案後才介入,錯失早期處遇時機。案父治療亦因入監及收案標準限制而中斷,缺乏持續支持機制。此外,現行制度對未達高危機個案的強制介入有限,罰鍰措施對經濟弱勢者成效亦不足。

 

葉大華強調,加害人處遇亟待資源挹注,其中「酒癮治療」更是關鍵。她憂心,若政府將有限的防暴預算過度投入科技監控設備,可能壓縮處遇計畫的資源空間。如此一來,「會變成永遠把錢花在事後補救上,沒辦法做更積極的預防。」

 

酗酒

暴力與酗酒高度相關,因此治療酒癮對於加害人尤為重要。示意圖。(取自Magnific)

 

針對調查報告點出的問題,衛福部近年也陸續推動改善措施。為強化酒癮介入機制,已將「酒癮問題諮詢及酒癮治療轉介服務」,納入今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家庭暴力相對人服務」項目,盼將酒癮防治納入常態性服務。此外,衛福部也在今年啟動「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執行現況與成效評估」研究,系統性檢視制度成效;酒癮治療補助預算也擴增至6285萬元。

 

 

科技監控僅能輔助 應避免加害人處遇流於形式

 

在這波「科技監控」的修法熱議中,立委郭昱晴的提案是唯一將「強化政府處遇功能」同時寫入草案的版本。她主張,建立具強制力的「閉鎖式管理」制度,透過高風險加害人強制篩檢、定期回報及提高違規成本,降低再犯風險。她強調,科技監控只是輔助工具,若僅著重追蹤加害人位置,而未改變其行為模式,問題仍可能反覆發生。

 

郭昱晴表示,修法重點之一是在《家暴法》第14條增列高風險加害人的強制篩檢與處遇機制,針對具高風險情事的加害者,由法院裁定接受精神醫療評估、戒癮治療等相關處遇,並要求執行單位定期向法院及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內容須說明加害人參與情形、配合態度與處遇進度,避免介入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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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郭昱晴將「強化政府處遇功能」寫入草案的版本,希望避免同樣的狀況一再發生。(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葉大華肯定郭版本將風險評估機制入法,也建議將把衛福部現行使用SDM 安全評估表及風險分級納入制度。她認為,若能將社工第一線評估結果數位化並建立資料庫,不僅可協助個案分流,也能提供司法機關作為裁定依據,讓科技監控與處遇措施有更科學化的使用標準。

 

葉大華主張,對於高風險加害人,應建立跨專業團隊介入機制,除第一線社工接觸、建立關係外,也應納入衛政系統、醫療人員及臨床心理師等專業資源,並透過主動外展服務介入酒癮、毒癮等問題,從源頭處理暴力風險因子。(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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