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安全網】保護令仍擋不住殺機 朝野推「科技監控」補制度空窗
上報/林宣佑
51 分鐘前
去年7月土城家暴雙屍案與今年3月台中情殺案接連發生,兇嫌在大庭廣眾下對親近女性痛下毒手,且皆有預謀傾向,這讓家暴保護令的實質效力再度引發質疑。為了強化安全網,外界紛紛呼籲引入「科技監控」作為不羈押的替代措施;監察院也於上月發布的調查報告中,建議將家暴與虐童加害者納入科技監控範圍,並設置「雙向通報」機制。雖然朝野對此皆有修法提案,但對於如何將此機制具體寫入法條,目前仍未達成共識。
最高檢建議「雙向監控」 朝野要修法
面對接連發生的家暴殺人案,最高檢察署去年發布新聞稿直言,即便法院已核發保護令,仍難以完全阻止憾事。由於加害人往往熟知被害人作息,聲請保護令的舉動有時反而會刺激加害人情緒。為此,最高檢建議研議「雙向監控」機制,同時掌握加害人與被害人的位置,並在危急時「主動示警」被害人。
目前朝野提案修《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版本普遍主張,若被告經法院認定無羈押必要、改採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時,可命其接受科技監控。

土城謝姓男子因家暴遭妻子聲請保護令,謝男一怒之下當街刺殺妻子和小姨子。(資料照片/翻攝畫面)
藍委籲延伸至緩刑 綠營提依個案風險評估
不過,各版本在適用時機與配套設計上仍有所差異。國民黨團及藍委許宇甄所提出的版本,除納入不羈押條件外,也將科技監控延伸至緩刑保護管束階段,主張建立「雙向監控」與自動化高風險評估機制,希望透過科技分析家暴因子,提供檢察官作為羈押與監控判斷依據;藍委洪孟楷版本則進一步將科技監控提前至「通常保護令」核發階段,但須審酌是否存在反覆施暴、違反保護令或人身安全重大風險,以兼顧比例原則。
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沈建億表示,將緩刑對象納入電子監控範圍,是希望進一步擴大保護機制,為被害人提供更多緩衝空間。

許宇甄希望科技監控延伸至緩刑保護管束階段,她也主張建立「雙向監控」與自動化高風險評估機制。(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去年也提出相關修法草案,版本著重依個案風險程度進行裁定,並明列可使用電子手環、電子腳鐐、GPS及居家讀取器等設備,強化高風險個案的即時預警能力。
郭昱晴表示,去年9月的修法草案至今尚未進一步排審,近期朝野陸續提出相似版本,也顯示各界對制度漏洞已有共識,應加速推動修法。她指出,現行制度較偏向案件發生後的後端處理,停止羈押、具保或替代處分期間,容易出現保護空窗,因此主張導入科技監控作為中介性保護措施,即時掌握加害人位置,降低被害人風險。她也呼籲法務部與衛福部提出配套,建立前端預防機制,強化保護令與科技監控連動,並整合司法、警政與社政系統,提高即時介入能力。

參考西班牙、法國制度 仍需警方實質判斷
為引入科技監控手段,監察院、最高檢與提案修法的立委皆引用歐美經驗,如西班牙的「VioGén系統」與法國的「防接觸手環」。西班牙透過該系統將家暴風險分為5級以精準調派警力,並針對高風險個案實施雙向科技監控,一旦加害人違規接近,被害人與監控中心便會同時收到即時告警;法國則推行「防接觸手環(BAR)」與「緊急手機(TGD)」機制,由監控中心全程追蹤加害人定位,讓被害人能即時掌握對方位置以利應變。
不過,西班牙的「VioGén系統」近年在國際間引發不少爭議,其核心漏洞在於「演算法容易低估風險」。曾有外流報告指出,多達9成以上已通報卻仍遭殺害的女性,生前都被系統誤評為「低風險」,甚至近年也發生婦女被系統評為「中風險」後,數週內仍遭前伴侶殘忍殺害的悲劇;此外,另一大漏洞是「第一線過度依賴系統」,研究顯示有高達95%的案件中,警方會盲從電腦評估而放棄主觀判斷。
對此,立委陳菁徽提醒:「絕不能重蹈西班牙演算法系統的覆轍。」她強調,科技只能是輔助,絕不可取代專業決策,台灣修法時必須保留第一線警政、社工與檢察官的實質判斷空間。

監察院、最高檢與立委皆,接引用西班牙「VioGén系統」、法國「防接觸手環」等歐美國家的經驗。示意圖。(取自magnific)
風險分級量表應入法 科技監控仍有盲點
在調查報告中提出相關建議的監委葉大華指出,洪孟楷版本將科技監控精準限縮在「有反覆實施必要」且「情節屬高風險」的個案,符合法律明確性與比例原則,能有效避免全面監控流於空泛、過度侵害人權。而國民黨團主張增訂衛福部應建立「自動化高風險評估機制」,葉大華也認為將現行社安網已執行的風險分級量表(如SDM評估)正式入法確有必要,能透過科學化的大數據輔助,成為檢察官與法官判斷羈押或監控時的重要決策工具。
但葉大華也指出,科技監控雖能補強保護機制,但仍有執行面上的挑戰,包括需投入大量預算與24小時監控人力,若資源分配不當,恐排擠前端預防及輔導工作;此外,目前科控設備仍存在許多缺陷,GPS等設備常有誤報問題,可能增加第一線執法人員負擔;而「雙向監控」也可能使被害人長期處於警戒與焦慮狀態,因此制度設計應保留被害人選擇空間。

監委葉大華憂心,科技監控需投入大量預算與24小時人力,恐排擠前端預防及輔導工作。示意圖。(取自magnific)
衛福部多次研商 強調不宜倉促立法
面對朝野訴求,衛福部回應,科技監控涉及被害人、目睹家暴兒少及加害人的人身自由與隱私權,因此自去年起已多次邀集司法院、相關部會、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研商,也委託學者進行國內外制度比較研究,目前對任何有助提升被害人安全、降低高風險家暴再犯的措施,均持審慎開放態度,但強調不宜倉促立法。
衛福部也指出,科技監控雖可作為替代羈押手段之一,但仍有執行層面的限制,包括GPS在室內、訊號不佳處可能發生誤判,設備故障或訊號不穩也可能衍生爭議;若採雙向監控,更涉及被害人同意、隱私及資訊自主權等問題,甚至可能加深加害人敵意。此外,制度成效也高度仰賴告警後警方能否即時介入,因此未來仍須審慎評估適用範圍、執行量能及相關配套機制。(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