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宣稱戰事終止 停火背後藏法律與軍事角力

創新聞/創小編
2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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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整理報導】美國政府高級官員於當地時間4月30日晚間表示,依據《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美國與伊朗自2月28日展開的敵對行動已經「終止」,並強調雙方自4月7日達成停火協議以來,至今未再發生任何交火情形。此一說法正值《戰爭權力法》規範的60天期限最後一天,引發外界關注其法律與政治意涵。

根據外媒報導,美伊雙方於4月7日同意停火兩週,並在期限屆滿後持續延長。美方官員指出,停火期間未再出現軍事衝突,顯示戰事實質已告一段落。然而,儘管戰火暫歇,區域緊張情勢仍未完全解除,伊朗持續掌控荷姆茲海峽,美國海軍則維持封鎖行動,以防止伊朗油輪出海,雙方仍處於高度對峙狀態。

依據《戰爭權力決議》,美國總統須在軍事行動展開48小時內通報國會,並在60天內決定是否結束行動或取得國會授權。若期限屆滿仍需持續行動,則須向國會說明撤軍計畫或尋求正式授權。不過,從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於參議院軍事委員會的證詞來看,行政部門似乎未明確規劃上述兩項作法。白宮亦未說明是否已提出正式授權申請,僅表示正與國會「積極對話」。

針對60天期限的適用問題,赫格塞斯在國會聽證會中指出,政府的「理解」為停火期間可暫停計算期限。然而,此說法遭民主黨議員質疑缺乏法律依據。布倫南中心自由與國家安全項目顧問、戰爭權力專家埃布賴特(Katherine Yon Ebright)表示,《戰爭權力法》並未允許暫停計時,過去雖有總統主張軍事行動不適用該法,但此次對伊朗行動顯然不在例外之列,國會應對行政部門的詮釋提出反制。

國會內部對此亦出現分歧。民主黨人士持續要求政府須取得對伊朗軍事行動的正式授權;部分共和黨議員則支持短期軍事行動,但強調若需延長或擴大行動,應納入國會決策。共和黨參議員柯林斯(Susan Collins)指出,未來任何對伊朗的進一步行動,都必須具備明確任務、可行目標及清晰的終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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