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再就業計畫放寬門檻並加碼獎勵 勞動部高分署鼓勵婦女開啟職涯第二春

新聞─李曉青/高雄
為了力挺想重回職場的婦女,勞動部自今年4月7日公布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大幅放寬申請門檻並加碼獎勵,只要是離開勞動市場180日以上的婦女皆可提出申請,除了提供婦女個別化的就業服務,還結合「再就業獎勵」、「自主訓練獎勵」及「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等措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簡稱高分署)鼓勵婦女可以善用獎勵措施提升職能與穩定就業,開啟職涯第二春。
為使各項獎勵措施更貼近實務需求,並擴大服務對象,本次「婦女再就業計畫」修正重點包括,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適用,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後,就業管道不限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只要符合受僱滿30日以上均得請領再就業獎勵,並且考量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新增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90日者,自離職次日起60日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日,仍得申請再就業獎勵,獎勵金由全時工作就業滿90日一次發給3萬元,修正為就業每滿30日得請領業獎勵金1萬元,最高發給金額也提高為6個月共6萬元。同時也修正婦女自主訓練獎勵,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8小時以上,以鼓勵婦女投入自我精進成本。
另外為了增加雇主僱用欲重返職場的婦女之意願,將「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1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獎勵金額由每人每月3千元提高為5千元,最長12個月。
高分署郭耿華分署長表示,許多婦女擁有優秀的專業與豐富的經驗,只是因為生活暫時停下腳步,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不僅是希望幫助婦女重返職場,更是要幫助婦女穩定就業,除了對個人的獎勵,也同步加碼雇主補助,鼓勵企業提供彈性工時、家庭照顧等友善措施,讓婦女能兼顧工作與生活。更多相關資訊,歡迎洽詢高分署或各地就業中心,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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