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排審空污法 引起不同立場交鋒
客家電視台/記者 鄭焄妤
27 天前
針對空氣污染防制法,藍白陣營提出多項調整方向,像是擴大地方政府裁量權,強化燃料使用限制和縮短排放許可證期限等,不過草案一推出,卻引起不同立場交鋒,產業界與經濟部擔憂,衝擊產業營運和供電穩定,環保團體則表示支持,認為有助改善空氣品質,接下來空污法修法爭議,交給記者鄭焄妤說明。
今天的講新聞單元要帶大家來討論,最近大家都很關心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到底要修哪些法規、討論哪些內容,其實帶大家來看到,這次國民黨立委與民眾黨團,是針對這個第27條的部分,來提出了一個修正,就是允許地方政府可以要求產業,降低排放這個汙染空氣的總量及濃度的部分,也就是說擴大地方(政府)的管理權,第二個部分是針對這個第28條,這個原料的使用限制來做一個修法,也就是說允許地方政府,可以禁止或是限制產業,來使用這個生煤、燃油或SRF等原料,所以地方政府就有權力來去管理,再來第三個部分,就是對這個第30條,這個許可證的期限要把它縮短,他們也提出了一個要增加三級的防制區,把許可的展延期限縮短到2年以下,再來民眾黨團提出的方案,是要把這個許可的展延期限,從3到5年縮短到2到5年的部分,對此經濟部就提出了一個擔憂,也就是說會增加這個行政負擔和營運的不確定性,因為大家看到,這個許可證的展延期限,從3到5年縮短到2到5年,這個企業就要一直去換這個許可證的部分,所以會造成行政負擔和營運的不確定性,所以大家可以看到,這一次修正草案的重點內容,其實就放在這個,地方政府去管理空氣汙染的法令和法條,可以由地方政府來決定,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可以針對這個空氣汙染,對這個產業界訂出更加嚴格的法令與法規,接下來我們也來看到。
這次各界針對這個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他們的意見是什麼呢?首先我們先來看到經濟部的部分,他們是認為說這個修法,可能會增加產業的營運成本,還有不確定性,也有可能會造成全國供電的問題,為什麼會這樣說呢?因為現在修法的部分,假如說擴大地方政府管理的力道,他們就有可能會訂定出,更嚴謹的法規和法令,這樣地方產業,就有可能會被這個法規或法令限制,也有可能會無法營運,所以才會說會造成全國供電的問題,因為這個電廠有可能就會收起來,然後產業界的意見是認為說,我們維持現行的空污防治法的部分就好了,現在的管理機制就不錯,因為如果這樣去修法,就有可能會對企業的營運,造成重大的影響,因為地方政府的管理的權限變大了,就有可能這個電廠,有可能會無法營運,不過這個環保團體是支持修法的部分,因為他們認為要把這個管理權還給地方,地方才會去管理這個空氣的品質,還有他們的一個訴求,便是以這個天然氣取代燃煤的部分,這樣空氣品質才可以改善,所以現在大家都在討論,到底要顧及這個產業經濟,還是要重視人民的健康,現在還在討論,也是一個很關鍵的社會問題,以上就是今天的講新聞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