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遊客觸摸海龜遭送辦 海巡:最重可罰30萬元

波新聞/
2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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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新聞─戴貴立/屏東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表示,小琉球安檢所於4月26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有人在花瓶岩岸際觸摸海龜,並提供影像佐證。海巡人員隨即依畫面線索前往現場查緝,成功在附近岸際查獲涉案男子,並依法送辦。
海巡指出,當日下午4時21分接獲報案後,立即比對影像特徵並展開搜尋,最終在花瓶岩周邊找到與畫面相符的遊客,隨即帶回安檢所製作筆錄。經查該男子為中國籍人士,持合法身分來台依親。他供稱當時獨自賞景,見海龜被海浪拍打至身旁,才將其移開,但因實際發生接觸行為,已違反相關規定。
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海巡署強調,騷擾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罰金,外籍人士同樣適用相關規範。
海巡進一步說明,小琉球為台灣重要的海龜棲息地,無論交通船宣導或島上告示皆明確提醒遊客不得觸碰或干擾海龜,但相關違規案件仍時有所聞。對此,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呼籲民眾遵守「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三不原則,共同維護海洋生態。
海巡署也提醒,若發現疑似騷擾海洋野生動物行為,可撥打118專線通報,一同守護台灣珍貴的海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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