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特檢辦案,檢方上訴審再求重刑10年,本月29日宣判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妨礙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수처)執行逮捕等罪名,今日在首爾高等法院進行上訴審的最終辯論。根據韓國聯合新聞(Yonhap News)報導,特別檢察官團隊當庭要求法院判處其10年有期徒刑,與一審時的求刑相同,而本案的最終宣判日期則訂於4月29日。
特檢團隊在法庭上火力全開,措辭嚴厲。根據韓國NoCut News報導,檢方指控尹錫悅「利用國家最高元首的地位破壞憲政秩序,並將公權力私有化」,認為其罪行性質極其惡劣。 特檢更進一步指出,尹錫悅身為應當守護憲法的總統,卻犯下重大罪行,並在調查與審判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態度毫無悔意。
檢方強調,即便在一審判決後,尹錫悅仍有機會向國民及因他而受苦的公務員們真誠致歉,但他卻始終以難以理解的藉口辯解,持續喊冤。 據韓國媒體「아주경제」報導,特檢團隊認為一審法院將「初犯」列為有利的量刑理由,這項判決與國民的法律情感相去甚遠,顯然過於寬容。
回顧此案,尹錫悅被指控的核心罪名相當複雜。根據國民日報(Kookmin Ilbo)的整理,他涉嫌在去年1月動員總統警護處的公務員,妨礙公수처對其執行逮捕令(特殊公務執行妨礙);並在宣布戒嚴時,僅召集部分國務委員開會,侵害了其他未獲通知官員的憲法審議權(職權濫用)。
此外,他還被控在戒嚴令解除後,偽造並銷毀事後的戒嚴宣布文件,此舉涉及偽造公文書及違反總統記錄物管理法等多項罪名。 儘管一審法院認定大部分主要罪名成立,但僅判處5年有期徒刑,遠低於檢方要求的10年,這也成為特檢團隊堅持上訴的關鍵。
面對檢方在二審的強力進逼,尹錫悅方面則維持一貫的策略,全面否認所有指控。他的辯護律師主張,公수처的搜查本身就存在違法之處。而尹錫悅本人在最終陳述中更反擊,稱特檢團隊的起訴「違反常識」,試圖為他套上政治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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