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假案整肅」的 #平反,是天經地義,是人權、世界公民權; 反之,執意不肯平反的公權力,是罪惡的幫兇!

—— 從17歲少女FrancaViola,反對「假中求合」(fuitina),不要嫁給強姦犯,抵抗強權的女權、人權運動的省思!
文/陳志龍教授(Prof.Dr.Tze-lung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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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灣4霸,從1996年以來,搞了30年的「假案整肅」,益以,法稅兩舊體系,想玩「#假中求合」(#fuitina),可恥、與荒謬絕倫!
A.侯寬仁,利用古代的獎金💰系統,官權文化的,「#毒蛇猛獸系統」,駕馭「張盛和」、「許虞哲」( 1952年-2020年),還有無數的「財政部長」當其繼續「假案整肅」的「工具」。這些人,淪為「表面:依法行政」,暗地裡卻是「假案整肅」、「用假稅單來欺騙稅務體系」的「#承續性共同正犯」!
B.龍哥打怪第125集指出:
當「國家法益」、「國庫主義」、「經濟實質宏觀角度」、「冀朝鼎主義」、「國家掠奪主義」,仍然繼續霸凌人權、藐視憲法、曲解竄編法律,為非作歹。惡官仍然繼續進行「征伐人權」的劣行,甚至領「類似檢舉匪諜獎金」,遭全民抗議,真相已出、圖窮匕見。
C.財政部,拘於舊思考,違背稅務人權,甚至為玩二面手法,現在表面「來個調控量化寬鬆」,目的還是持續霸凌人民,打口號「護」、「齊」,但還是「本質」不變的「持續掠奪」!為了「稅官爺」的「掠奪」,迫害台灣的「人權」!
D.人民收到有疑問的稅單,必須先繳稅額1/2(量化寬鬆為1/3)或財產擔保才能提起訴願;否則,資產就會遭到凍結、拍賣,限制出境、拘提、管收。而救濟期間並不暫停執行,許多受災戶財產被凍結,根本拿不出半毛錢救濟,只有眼睜睜看著財產被強制拍賣。
E.獎金一條龍的民怨,近年已匯聚成一股病毒,比洪水猛獸還恐怖,將人民生命財產瞬間吞噬。
F.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明確指出,稅務獎勵金是邪惡的源頭,製造很多弊案,「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恥辱」。而聽任莫須有的「假案整肅」橫行,臺灣人民的「人格」被侮辱,人民沒犯法、沒欠稅,卻被國稅局誣指逃漏稅,活在被社會唾棄與誤解的恐懼之中,都足以讓人民鬱結痛不欲生,這是國家犯罪嚴重侵犯稅災戶的身心健康,有人因而得癌症、憂鬱症、自殺,甚至跳樓,令人揪心扼腕!
G.賦稅制度若完善,何須要訂定救濟?既然定下救濟制度,卻又不能發揮實際功效,實有損台灣民主法治國家的形象。
H.在ㄧ個前行為,是「假案整肅」、強制行為、犯罪行為,竟想透「假中求合」(fuitina)的後行為,另搞「行政和解」,來「遮蓋」犯罪行為?!但,實不能夠改變其原本本質的「假」、「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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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灣的民主政體的 深層恥辱:

上官(總統、五院院長)被蒙在鼓裏;中官(財政部長、法務部長),廖正豪部長,淪為指導犯罪的正犯,其後任者,淪為包庇、護短的「#不純正不作為犯」;下官(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審查3科簡禎壽),淪為「下手實施的工具」!
A.李登輝、連戰 執政時期:
在1996-2000年的「假案整肅」、「政府犯罪」的共犯嫌疑人物:
B.陳水扁、呂秀蓮 執政時期
B.1.在2000-2004年的「假案整肅」、「政府犯罪」的共犯嫌疑人物:
B.2.在2004-2008年的「假案整肅」、「政府犯罪」的共犯嫌疑人物:
C.馬英九、蕭萬長、吳敦義 執政時期(2008-2016)
C.1.在2008-2012年的「假案整肅」、「政府犯罪」的共犯嫌疑人物:
C.2.在2012-2016年的「假案整肅」、「政府犯罪」的共犯嫌疑人物:
D.蔡英文、陳建仁、賴清德 執政時期(2016-2024)
D.1.在2016-2020年的「假案整肅」、「政府犯罪」的共犯嫌疑人物:
D.2.在2020-2024年的「假案整肅」、「政府犯罪」的共犯嫌疑人物:
E.賴清德、蕭美琴 執政時期
E.1.在2024年-2028年的「假案整肅」、「政府犯罪」的共犯嫌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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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uitina; Franca Viola :「我不要嫁給強姦犯」 : 一個17歲女生抵抗強權的故事
A.1965年的義大利女權運動的真實故事。
弗蘭卡·維奧拉(Franca Viola) 挑戰了義大利南部仍然常見的綁架和強姦準新娘的習俗,因為準新娘拒絕與綁架者結婚。
B.原則上,「私奔」(fuitina),僅指情侶自願私奔,此fuitina也常用以掩蓋綁架,甚至強姦未婚少女的罪行。
C.著名的例子是弗蘭卡·維奧拉(Franca Viola)的強姦案審判。
綁架並強姦維奧拉的被告律師辯稱:「維奧拉實際上是自願私奔。」
由於維奧拉拒絕了這場「修復性婚姻」「恢復名譽的婚姻」,該案在義大利引起了廣泛關注。
D.司法審判促使人們意識到,由於當時的社會關係(特別是普遍認為失去貞潔的女性「不配」結婚的觀念),遭受強暴的女性常常被迫嫁給強暴犯(尤其是在懷孕的情況下);否則,她們將失去名譽,並被社會邊緣化。
E.維奧拉案,經過了漫長艱難的鬥爭,最終Viola獲得了勝利。判決結果,Filippo被判入獄11年,其他7名同夥也被判4年徒刑。強暴犯不能再透過與受害者結婚,來逃避懲罰。
在法庭上,Viola眼神堅定地看著這個給她造成傷害的人,說到:「我不愛你,我不會嫁給你。」
F.義大利於 1981 年正式廢除了刑法第 544 條,該條款曾允許強姦犯透過與受害者結婚(即「修復性婚姻」)來免除刑責,被視為保護強姦犯,而非受害者的「陋習」法律。此變更源於 1960 年代女性意識抬頭及重要人權事件的推動。
G.法律內容: 義大利刑法第 544 條,將性暴力視為「違反公共道德」(妨礙風化罪,社會法益);而非「對個人法益的罪行」(性自主決定意思的個人法益),這使得強姦犯能利用此法條逃避處罰,甚至在結婚後,讓強姦犯達成恢復「名譽」。
H.關鍵轉捩點: 1965 年,17 歲的義大利女孩弗蘭卡·維奧拉(Franca Viola)拒絕嫁給綁架並強姦她的黑手黨成員,最終使犯罪者入獄,成為終結該陋習的關鍵點。
I.徹底修法:該條款廢除後,義大利於 1996 年將性暴力正式定義為對個人的犯罪,進一步完善了相關法律。
J.可參考 陳志龍,婚姻關係存續中夫對於妻為強制性交是否構成強姦罪(刑法第二二一條第一項)之研究,刑事法雜誌第31卷6期,1987年12月,頁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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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電影《最美麗的妻子》(1970年):
A. 歐奈拉·慕提(Ornella Muti,1955年3月9日—),原名弗蘭切斯卡·羅曼娜·里維利(Francesca Romana Rivelli),義大利女演員。演這片The Most Beautiful Wife的時候,是未滿15歲,這片是很重要的西西里島影片🎦!
B.法蘭西斯卡(Francesca)發現,維托(Vito)是個暴力、嫉妒心強、佔有慾極強的男人,他要求她絕對服從。
目睹了一場黑幫殺戮後,弗朗西斯卡開始反抗這樁即將到來的婚姻。
C.維托為了維護自己的顏面,他將弗朗西斯卡囚禁在一個農場,並多次強姦她。他的目的是強迫她接受「私奔;贖罪婚姻」( fuitina;rehabilitating marriage),因為按照當時的義大利西西里島地方習俗,女人必須嫁給奪走她貞操的人,無論當時是否出於自願。
弗朗西斯卡最終獲得了自由,並試圖尋求法律的公正。但她很快就發現,沒有人願意幫助她。他們要麼擔心維托會報復,要麼相信他的謊言,認為弗朗西斯卡之所以製造麻煩,是因為他發現她是個放蕩的女人,謊稱自己是處女,所以拒絕娶她。儘管如此,弗朗西斯卡依然堅持不懈,向警方報案。由此引發的醜聞以及父母試圖阻止她伸張正義的努力,讓弗朗西斯卡的生活舉步維艱,但最終她取得了勝利,維托被投入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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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犯罪,搞「遮蓋」、「瑕疵補正」,更是另一個犯罪行為。
A. 義大利fuitina:先強姦,後補票的刑事責任。後締結非志願的婚姻,後者,亦是「強制罪」!
B.舊臺灣fuitina(中國遺毒):先假稅單,後「和解」的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不實登載、行使偽造、行使變造、行使不實登載、強制奪財(強盜)、強制「後補票」(行政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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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6,臺灣的fuitina,政治整肅,拖死狗,不面對,還想美化。除掉臺灣的fuitina,就是「人權的改變」!
A.義大利17歲少女弗蘭卡·維奧拉(Franca Viola)的爭取人權、女權運動!臺灣這種改正舊習的勇氣、膽識沒有嗎?
B.臺灣威權遺毒、後威權時代的假案整肅,政治整肅,當代政治人物不敢面對,不敢解決,受到「古人思想遺毒」的感染,沒有勇氣面對現實,沒有勇氣做「轉型正義」,如同聽認「假案整肅的加害人」,「持續不停止」地以「假案整肅」凌虐被害人!
C.太極門,1996年12月19日遭受「四霸王」(廖正豪、侯寬仁、史越生、簡禎壽),以無中生有、羅織入罪、羅織入稅,由於諸多違法濫權,開出來的稅單,係屬「自始無效」的假稅單。(詳參考 陳志龍,【專欄】一針見血,拆穿臺灣逾30年 『稅務假案』!鋭傳媒,2026年1月17日)
D.臺灣政府犯罪的陋規,認為「類似強害人權」的惡棍,可以和「被害人」締結「fuitina」(行政的和解契約),就可以有「修復式的司法」,就可以「瑕疵補正」?
迫害者的犯罪行為已經成立,並不因為事後的「fuitina」而改變「行為的本質」!
E.因為,1996年1219太極門案的本質:
假案整肅,根本不是表面上宣稱的:「政府正常的依法行政」!
假刑案,根本不是表面上宣稱的:「檢察官的正常的重大刑案」!
假稅案,根本不是表面上宣稱的:「國稅局的正常的重稅案」!
F.臺灣是「#民主富二代」的時代
[NOWnews今日新聞]
#賈永婕 直言,偏見,可以讓一個人如此理直氣壯地無知;直到2002年,遇見現在的丈夫王兆杰之後,才真正出的轉變。
婚後,賈永婕 形容自己像是每天都在「#拆掉舊有認知、#重建理解」。
賈永婕也直言,如今的自己已是徹底覺醒的「民主富二代」
G.臺灣當今的政治人物,包括 現任財政部 莊翠雲 部長在內,都應該要知道「假案整肅」的迫害者,是「政府犯罪行為人」。只有勇敢面對,勇敢站在「人權」、「世界公民權」的立場,予以解決這件事件,不能夠再「虛以委蛇」、「敷衍二句」,拿出臺灣是世界人權的燈塔的格局,立馬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