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午夜湊齊3000萬交保聲明「悲憤提上訴」 應曉薇留北院過夜
台北地方法院昨(26日)針對京華城相關案件一審宣判,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收賄及洗錢罪,遭判處15年6月徒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徒刑,並裁定加保3000萬元,沈慶京昨天深夜完成交保,面對媒體圍堵神情疲憊,大吐近3分鐘的苦水,表示感到相當悲憤與不解,並強調將提起上訴。
沈慶京涉及京華城弊案一審遭判處10年有期徒刑,法院裁定加保3000萬元,昨天晚間他的兒子提著6大袋現金趕往法院,最後在深夜11點多完成交保,沈慶京表示,陳情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不解為何被認定涉及不法,並稱「我們何來之罪」。他也提到自身健康狀況不佳,並指控檢方辦案過程讓其承受相當壓力與身心負擔。
沈慶京深夜再於臉書表示:「對於今天的判決,本人深感悲憤與不服。台北市政府在30多年前強迫京華城捐地2400坪土地(現在市價至少240億元以上),換取較高的容積保障,7年前又突然被柯文哲的副市長林欽榮沒收,京華城依法提起陳情。檢察官指控我們陳情是犯罪,完全曲解陳情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京華城是受害者,權益至今沒有回復,反而被羅織入罪,我深感不服,我將依法提起上訴,爭取清白。台北地院突然增加我3000萬的交保金,讓我想像不到也措手不及,現在雖然辦理交保中,但內心無限悲傷。」
法院合議庭昨天同時裁定沈慶京與應曉薇各加保3千萬元,並要求於今(27日)下午5點前完成交保。庭訊時,審判長詢問兩人若無法即時籌措保金,是否願意先在法院候審室等候至隔日辦理,兩人當時表示需與家人討論後再回覆。應曉薇在庭上情緒激動,當場請求降低保金,並表示「我不能沒有我媽媽,不要讓我跟我媽媽生離死別」,但審判長回應裁定已宣示,未予變更。
應曉薇先前於去年9月5日已以3500萬元交保,並被限制出境、配戴電子腳鐶及每日自拍報到。此次再被裁定加保3千萬元,使其交保金額累計達6500萬元。宣判消息於傍晚傳出後,應曉薇的兩名女兒隨即手牽手離開台北地院,連夜籌措保金,但截至目前仍未完成交保,應曉薇暫留於北院候審室。若應曉薇在今天下午五點前仍覓保無著,恐再度遭到羈押。(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