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收賄成立!金額不是外傳1500萬 而是210萬關鍵「前金」
上報/上報快訊
60 天前
柯文哲牽涉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他雖一再聲稱不知情,也未收受相關賄賂,但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6日)公開的判決書,詳細說明京華城如何一步步取得容積率的好處,法官雖無法確認外傳檔案紀載的「1500,小沈」,是否就代表收賄1500萬,卻認定沈慶京為了行賄,透過威京集團7名員工,先從集團領取現金,再各別以捐獻政治獻金方式,交付210萬元至柯文哲所掌控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而朱亞虎以手機傳送捐款訊息給李文宗,李文宗回覆「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謝謝您,弟文宗」,更成了柯文哲收受210萬的鐵證。
柯沈會面+應曉薇陳情 顯示雙方頻繁接觸
判決書指出,北市府於107年1月18日核定107年都市計畫,北市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都更,依監察院審核意見,認為該案已完成整體開發故各基地之容積率為560%,並刪除80年都市計畫所載「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等文字。京華城公司不服提起訴願,經駁回後,京華城公司於107年9月26日以台北市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判決書說,柯文哲知悉京華城案的土地不符合都更條件,亦知悉沈慶京所提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訴求無法再次適用,於109年2月20日上午10點許與沈慶京會面洽談,雙方達成期約賄賂之默示合意。之後都發局都市規劃科於109年2月21日接獲京華城公司提出的訴訟和解,應曉薇於109年3月10日在便當會提出容積率建議事項,又於109年3月17日提出陳情函,顯見京華城與北市府就京華城樓地板面積一案已有頻繁接觸。
威京7員工分批捐款210萬 成柯文哲收賄「前金」
判決書稱,沈慶京為了行賄,透過威京集團7名員工,先從集團領取現金,再各別以捐獻政治獻金30萬元的方式,於109年3月24日至26日,共給付210萬元至柯文哲所掌控之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再由朱亞虎以手機傳送捐款訊息給李文宗,並獲李文宗回覆「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謝謝您,弟文宗」,表示柯文哲知悉並收受上開210萬元。
法官認為,柯文哲即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收受上開款項,明知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之陳情內容,京華城公司已提訴願遭內政部駁回,且依處理陳情注意事項規定訴訟繫屬中通知陳情人依原法定程序辦理即可,卻以市長權力裁示將京華城公司陳情函提送都委會研議。
京華城容積移轉成本相差數十億元
合議庭認為,柯文哲知悉京華城公司訴求應待行政法院判決,且其於109年4月14日取得沈慶京交付「(說明版)比較京華城容積率560%與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米之有限差異」陳情書,已由彭振聲轉交都發局,都發局仍秉持先前一貫依法行政立場,指出直接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屬圖利私人,且影響京華城購買容積移轉成本相差達數十億元。
另外,根據109年5月21日都委會第765次會議,都委會幕僚小組初研意見及委員均已經提出意見表示此研議案有疑慮。邵琇珮受黃景茂指派,於109年6月20日專案小組會議,建議京華城公司人員提出修訂細部計畫申請案,以與都市容積獎勵法令不合之要件申請違法容積獎勵。
沈慶京會面後滿意微笑 反映會談結果達成目的
判決書說,柯文哲、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均知悉109年7月1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京華城之訴訟,自109年10月27日簽呈附件知悉109年10月12日專家諮詢會議中委員已經提出質疑意見,其他相關會議資料亦有委員指出關於該案程序違法,仍與沈慶京基於圖利京華城、鼎越取得不法容積獎勵,於109年10月27日簽呈核章,並由柯文哲決行,讓京華城公司提出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草案(公展版)送入公告公開展覽程序。
合議庭認為,2020年2月20日上午10點,朱亞虎陪沈慶京到北市府與柯文哲會面具體過程,當時沈慶京單獨進入市長辦公室與柯文哲會談約1小時,朱亞虎則在會客室外等候,未參與實際會談內容,雖無從知悉雙方談話的具體細節。但會談結束後,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並由朱亞虎陪同離開,其反應已可反映會談結果已達沈慶京目的。
另參酌市府立即啟動京華城相關陳情案,並送交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程序,並逐步朝有利於沈慶京方向推動,顯示會談結果已轉化為具體行政作為,可推知其等間已就違背職務行為與利益給付形成默示對價合意,進而達成期約賄賂的犯意聯絡,因此認定沈慶京以威京集團7人頭捐政治獻金,為京華城案容獎案前金賄款,柯文哲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責任編輯:殷偵維)
(熱門點閱:小草動起來!稱柯文哲案是政治性判決 黃國昌號召3/29上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