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貓遭棄養險餓死 嘉義縣政府重罰飼主11萬元

創新聞/
62 天前
嘉義縣政府對棄養家貓受困險餓死的飼主,並依法通知限期出面說明,且裁處新台幣11萬元罰鍰。(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創新聞記者 黃采琳 /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簡稱家畜所)去114年接獲一起租客棄養家貓,致家貓受困險餓死的案件。經循線追蹤調查,得知飼主姓李,並依法通知限期出面說明,且裁處新台幣11萬元罰鍰。

家畜所表示,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前往現場,發現屋內環境惡劣,遍布糞便與垃圾、臭氣熏天,該貓因長期缺乏食物,已瘦骨嶙峋。動物保護稽查員到場時亦發現,貓咪疑因飢餓抓破飼料袋,且現場已無飲水,若非房東及時入內處置,後果不堪設想。經家畜所獸醫師檢查,貓隻雖過度消瘦,所幸整體健康狀況無礙。

家畜所指出,已函請李姓飼主依限提出說明,對方卻始終未予理會。進一步調查後認定其棄養行為屬實,且未為貓隻絕育,也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合計裁罰11萬元。該隻美國短毛貓經妥善照護後已恢復健康,並由善心民眾完成認養。

家畜所長林珮如呼籲,飼主應負起終身照顧責任,無論面臨經濟困境或遷居,皆不應將寵物留置原處任其自生自滅。本案除處以高額罰鍰外,李姓飼主相關資訊亦將列入認養黑名單。農業處長許彰敏也強調,民眾在飼養寵物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能力,切勿任意棄養,以免觸法。

新聞圖片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