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警取締違法改裝排氣車 強力打擊噪音擾民行爲

台灣捷報/警政--彭維權--鍾文和
77 天前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為遏止改裝車輛製造擾人噪音,影響市民生活品質,苗栗縣政府警察局頭份分局會同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苗栗監理站,於晚間在頭份市中華路路段執行「取締噪音改裝車輛聯合稽查」勤務,針對疑似改裝排氣管之汽、機車加強攔查檢驗,嚴格取締違規車輛,展現警方維護交通秩序及市民生活安寧之決心。

圖說:頭份分局會於晚間在頭份市中華路路段執行「取締噪音改裝車輛聯合稽查」勤務,針對疑似改裝排氣管之汽、機車加強攔查檢驗,嚴格取締違規車輛,展現警方維護交通秩序及市民生活安寧之決心。(圖/記者彭維權翻攝)

  頭份分局表示,本次勤務共攔查疑似改裝汽、機車40輛,其中4輛未通過噪音管制標準。違規車輛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開罰,最高可處新臺幣36,000元罰鍰,於一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六個月。上開違規車輛並請環境保護局及監理站召回檢驗,以有效遏止改裝噪音車輛情形。此外,昨日共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其中第21條無照駕駛9件、第16條擅自增減或變更原有規格12件。

  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寧,針對轄區易發生改裝噪音車輛行駛之路段,持續規劃平日及假日深夜執行「夜間強化防制危險駕車」勤務,加強攔查取締。統計自114年下半年起至今,已舉發機車改裝排氣管案件45件,並函請環境保護局及監理站召回檢驗35件,持續展現打擊改裝噪音車輛之決心。

  另為遏止無照駕駛行為,相關法規已於115年1月31日修正施行,大幅加重無照駕駛處罰。依規定,無照駕駛機車可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駕駛小型車可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駕駛大型車則可處4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並新增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吊扣牌照3個月)等處罰措施,以強化嚇阻效果。若於10年內再犯無照駕駛,第2次違規將處最高額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第3次以上違規,罰鍰每次再增加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且無上限,並吊扣牌照1年。

  頭份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違法改裝車輛或無照駕駛,以免影響交通安全並受重罰。警方亦將持續強化稽查取締作為,以維護交通秩序及市民安全之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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