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外界質疑?法院行政處長:李在明案判決合乎程序,已審閱全數紀錄

亞洲新聞網/
9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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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韓國總統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引發的諸多爭議,韓國法院行政處長千大燁近日在國會聽證會上強調,最高法院(大法院)對此案的判決程序完全合法,所有大法官均已在事前審閱了所有必要的案件紀錄。此番言論旨在平息外界對於判決過程過於倉促、甚至可能存在政治干預的疑慮。

這起案件的風波源於最高法院推翻了二審對李在明的無罪判決,並將案件發回高等法院重審。 根據朝鮮日報報導,此一逆轉不僅來得突然,從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到做出發回重審的決定,僅花了35天,遠低於同類案件平均約3.1個月的審理時間,因而引發了「速審速決」的質疑。

千大燁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備詢時解釋,儘管案件記錄高達七萬頁,但所有大法官都有權限在案件分配給特定法官或小組之前,透過電子系統查閱所有紀錄。 他表示,大法官們早在案件於3月28日送達最高法院後便開始各自研究,這是一種慣常做法,並非外界所指控的「非法事前審理」。根據News1的報導,千大燁更進一步指出,在面對判決時機點的選擇時,多數大法官認為「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選擇在總統大選前宣判,是為了將對選舉的影響降到最低。

不過,這樣的說法並未完全化解所有疑慮。根據韓國媒體MBC的獨家報導,一份最高法院的內部文件顯示,正式的紙本卷宗是在4月22日才交付給大法官辦公室,距離做出最終評決僅有兩天時間,這與千大燁所稱的「早已開始審閱」似乎存在時間差。 此外,法院工會的報告也指出,從二審宣判到檢方上訴,再到高等法院隔天就將龐大卷宗送至最高法院,整個流程「遠遠偏離了既有慣例」,顯得異常迅速。

這起案件的核心,在於李在明於總統競選期間,被指控散播不實言論。 根據美聯社報導,指控包含他否認認識「大庄洞開發案」的核心人物金文起,以及在國會聽證會上聲稱國土交通部曾施壓城南市變更土地用途。 雖然一審法院曾判處李在明有罪,但二審卻意外逆轉,宣判無罪,直到最高法院再度推翻判決。

最高法院罕見地決定直接將此案提交由12名大法官組成的「全員合議庭」審理,跳過了正常的小組審查程序,此舉被廣泛視為希望在下一次總統大選前做出最終裁決。 根據The Korea Herald報導,此一不尋常的快速程序,引發了部分法官和自由派議員的批評,他們質疑最高法院院長曹喜大在此案中的角色,以及法院的政治中立性是否受到挑戰。

千大燁在聽證會上坦承,對於宣判時機,內部確實存在不同意見。他表示,少數意見認為應給予更長的「熟議」時間,但多數意見最終認為,在選舉前、選舉中、選舉後三個選項中,選前宣判是最佳選擇。 他強調,即使是持少數意見的大法官,也同意此案由全員合議庭審理在程序上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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