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交易熱絡違規多 嘉市府提醒民眾注意三大陷阱

墨新聞|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114年1月至6月之銷售戶數為基準,就「全國銷售排名前10名」及「地方銷售排名(直轄市:銷售排名前4名;縣/市:銷售排名前2名)」之建案進行查核;並針對同一建商過去查核有2次以上違規紀錄者,加強查核。

此次查核,主要違規樣態前三名為:
一、違反「通知交屋期限」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5點)
建商在拿到使用執照後,原則上應在 6 個月內通知交屋。但有些合約會加進不合理條款,例如把「對保、貸款撥款等時間」排除在 6 個月之外,等於變相延長交屋通知時間,對買方不利。
二、違反「驗收」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3點)
交屋前,驗收看到的問題建商應先修好。但有些建商的合約或做法,會要求民眾「先收下有瑕疵的房子」,之後再走保固流程處理,讓消費者承擔更多風險。
三、違反「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期限」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4點)
使用執照核發後,建商原則上應在4個月內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但有些合約會寫「要等買方貸款辦好」才辦移轉登記,等於把建商的法定期限義務,轉嫁成「看買方進度」,不利消費者。
另嘉義市114年下半年共查核9建案,查核結果皆合格無違規或裁罰情形,請詳本處官方網站。(網址:https://pse.is/8p6hn7)
嘉義市政府地政處提醒:買預售屋前,可以先做 4 件事:
一、看清楚交屋通知期限:是否有不合理「排除期間」讓交屋被延後。
二、驗收條款要明確:瑕疵應以「交屋前完成修繕」為原則。
三、產權移轉登記期限:是否被綁在貸款等條件上,導致登記時間被拖延。
四、建材設備寫清楚:品牌、規格、型號越清楚越好,避免日後爭議。
同時呼籲建商:契約條款應依規定訂定,不要隱瞞重要資訊、也不要用「契約自由」名義加塞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款。民眾也可參考內政部提供的契約書範本與相關規定。
內政部契約書範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網址: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G1020)。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公告。(網址:https://reurl.cc/GG1OXd)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預售屋交易熱絡違規多 嘉市府提醒民眾注意三大陷阱
相關新聞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限制換約轉售」宣導短影片
高雄新屋交易「仁武最不一樣」 新屋占比6成揭房市新趨勢
新北「千萬預售屋」快絕跡 永慶房屋:2千至3千萬元成購屋主戰場
金門消費警訊!「環島傢俱」很惡質收款未交付商品 !提醒民眾注意
新北首購天堂成過去式 永慶房屋:千萬內預售屋占比僅剩1.6%
防詐資訊深入社區宣導 竹市警關東橋所提醒民眾慎防假冒公務員詐騙
甜言蜜語誘投資 春天會館提醒慎防殺豬盤陷阱
桃市府提「三大配套」助攻 龍科三期半導體旗艦產業深耕桃園
提醒民眾慎防假冒公務員詐騙 竹市警關東橋所深入社區宣導近期常見詐騙手法
打折、殺價不一定便宜?經濟學家曝「1大陷阱」:別凡事都拿來比較
市府提供安南火災爆炸事故車損慰助 降低財損壓力
預售屋解約15%違約金被砍!律師:法院比內政部更保護消費者
雙北預售屋客變設計裝潢怎麼做?元晟設計從前期規劃到落地施工 讓3D提案貼近真實生活
資源循環成桃園產業升級關鍵 市議員楊家俍呼籲市府提前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