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依香港《國安法》囚20年 賴清德:再證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上報/上報快訊/陳安利
107 天前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遭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判處20年徒刑,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切與譴責。對此,總統賴清德今(10日)發文聲援,表示台灣與黎智英及所有守護自由的人們站在一起,並直言這項判決「再次證明北京所宣稱的『一國兩制』早已名存實亡」。


賴清德指出,黎智英長年為自由與民主發聲,卻因此遭「香港國安法」重判20年監禁,顯示香港司法已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他強調,「司法淪為剝奪人身自由、壓制言論與新聞自由、否定人民問責權利的工具」,不僅嚴重侵害人權,也對國際社會所共同支持的普世價值構成威脅。


賴清德進一步提到,黎智英已承受超過5年的羈押與長達2年的審訊過程,清楚反映中國當局背棄《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並企圖透過司法手段形塑寒蟬效應,對國際社會所支持的普世價值,造成嚴重威脅。他直言,香港的經驗是一記沉痛的警訊,提醒世人民主與自由從來不是理所當然。


賴清德同時呼籲,北京當局應立即釋放黎智英,停止「假借司法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並籲請國際社會持續警惕極權擴張對普世人權的衝擊。他也強調,台灣將持續堅定守護民主價值,與國際夥伴肩並肩站在一起,共同捍衛這份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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