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聯盟黨吸收退伍軍人當共諜 黨主席遭判刑10年定讞

上報/上報快訊/胡玟惠
117 天前
復康聯盟黨黨主席屈宏義涉嫌收受中國共產黨資金,並在台吸收現役及退伍軍人,企圖建立中共在台的「武力內應組織」。屈宏義共拉攏6名退伍軍人加入,並指示成員拍攝美國在台協會(AIT)及軍事設施相關照片、測繪座標資料,甚至曾規劃成立狙擊小組,伺機對所謂「台獨份子」進行狙殺行動。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去年6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處屈宏義10年有期徒刑,其餘6名涉案共諜則分別判處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7人上訴後,均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另外,遭吸收加入組織的6名退伍軍官亦提出上訴,均未獲採納,確定刑期分別為黃桂坤8年6月、戴學文與林健華各8年、朱賢寰與余天民各7年,以及廖永清(原名廖承瀚)3年6月徒刑。

 

台中高分檢起訴書指出,屈宏義原為校級退伍軍官,退伍後前往中國經商,並於2019年間接受中共解放軍情治機構深圳新四軍研究會負責人、綽號「張叔叔」的張昌國提供資金與指示,負責在台招募退伍軍人,發展中共所稱的「武力內應組織。

 

檢方查明,屈宏義吸收6名退役軍士官成為組織幹部,要求其蒐集少將以上將領名冊,並針對阿里山雷達站、屏東縣加祿堂海灘高地、屏東恆指部、恆春三軍聯合訓練基地,以及AIT台北辦事處等地點,拍攝照片並繪製座標圖資,再由屈宏義透過微信傳送給「張叔叔」。

 

檢調另發現,屈宏義等人透過微信支付方式,收受張叔叔提供的新台幣180餘萬元資金,另經由地下匯兌取得人民幣15萬元(折合新台幣約60餘萬元)。屈宏義並於2023年間成立復康聯盟黨」,推派藝人劉尚謙等3人參選立法委員,最終未能當選。檢方認定該3名參選人對相關情事並不知情,因而未予起訴。

 

此外,屈宏義亦撰寫「復康聯盟規劃案」、「中華統一復康聯盟運作計畫」、「復康聯盟運作人員」及「中華統一作戰行動指導綱要」等文件,內容涉及組織復康體系、籌組政黨,以及建立內應武裝力量等具體行動規劃。(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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