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砍年金」違反代際正義 考試院正式聲請釋憲、暫時處分
上報/上報快訊/林士芬
138 天前
立法院日前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相關修法。考試院昨天(8日)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正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立法院會去年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確定停止調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並回溯至2024年;且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5%時,應依該成長率調整。
對此,考試院表示,關於立法院於去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考試院昨天召開院會,會中同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考試院認為,相關修法將使退撫基金提前耗盡,不僅破壞基金長期財務穩定,也違背代際正義與公益原則,亦使考試院難以順利推動憲定職掌,因此決議依《憲訴法》第47條及第43條規定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之聲請。
考試院強調,在憲法法庭作出最終判決前,考試院將秉持《憲法》賦予的職權,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退撫制度與相關行政作業。
此外,行政院日前也針對停砍公教年金法案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之聲請,並認為該案程序存在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侵害行政院預算編列權,且將造成退撫基金提前破產的世代不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