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竊台積電關鍵技術 第4名內鬼工程師續押禁見3個月

上報/上報快訊/徐瑋璐
141 天前

台積電竊取營業機密案持續延燒。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涉嫌透過仍在職同事竊取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並將資料帶往台積電供應商 東京威力科創。檢方陸續起訴相關人員,其中第4名涉案工程師陳韋傑日前遭追加起訴,今天(8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院裁定陳韋傑續押禁見3個月。

 

檢方指出,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依法被列為《國家安全法》所定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一旦遭竊取、外流,最重可判12年徒刑,並併科最高新台幣1億元罰金。

 

檢調調查,陳力銘曾任職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參與5奈米、3奈米製程缺陷改善,熟悉公司內部機密資料保護機制。他於2022年轉職東京威力行銷部門後,涉嫌利用過去在台積電累積的人脈,說服仍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協助竊取資料。

 

檢方指出,吳、戈二人涉嫌使用公司筆電,遠端登入台積電內部系統,直接從電腦螢幕翻拍數百張2奈米製程關鍵數據,再將相關影像傳送給陳力銘。台積電於去年(2025年)7月初發現異常後,主動向檢方通報,智慧財產分署隨即指揮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與資安單位展開搜索約談,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到案後,均遭羈押禁見,並於去年8月27日被起訴,檢方分別求刑14年、9年及7年。

 

檢調後續擴大追查,又查出仍在職的工程師陳韋傑涉案。檢方指出,陳韋傑涉嫌借用不知情同事的帳號密碼,登入台積電內部資料庫,擅自重製取得14奈米以下製程等營業秘密資料,並轉交陳力銘。陳韋傑雖坦承曾登入系統並複製資料,但否認違反《國家安全法》。

 

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包括證人證述、保密協定、簡訊與電子郵件內容、雲端檔案、系統登入與監控紀錄等,認定陳韋傑涉案嫌疑重大。合議庭也指出,陳韋傑供詞前後不一,且在得知同案被告遭調查後,更換手機並報廢電腦,疑似有湮滅證據、串供的可能,若交保恐影響後續調查與審理。

 

此外,案件仍需比對相關電磁紀錄,釐清各被告之間的分工與資料流向,法院認為現階段無法以交保、限制住居或科技監控等方式取代羈押,因此裁定自即日起續押禁見3個月。

 

檢方本月第3波追加起訴陳韋傑,依《國家安全法》對其求刑8年8個月,另也起訴東京威力行銷主管盧怡尹涉嫌協助刪除雲端資料滅證。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併案審理中。(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閱讀:駭客稱掌握52萬筆會員資料 好市多否認個資外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