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內鬼案持續擴大 工程師拒認罪求刑8年8月、東京威力挨罰2500萬

上報/上報快訊/王晨芝
143 天前
台積電二奈米機密外洩案再擴大!高檢署追查前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學弟竊取關鍵製程技術後,進一步揪出還有前台積員工涉案,甚至發現東京威力科創公司員工疑似滅證。檢方認定事證明確今天(5日)追加起訴相關人等,對陳力銘求刑7年、另一名陳姓前台積工程師求刑8年8月,東京威力盧姓員工也因刪檔滅證遭求刑1年,企業部分則被求處2500萬元罰金。

 

高檢署說明,偵辦陳力銘等人洩漏台積電二奈米核心關鍵技術案期間,為釐清東京威力科創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所要求的「盡力為防止行為」,進一步發現該公司雲端硬碟內仍留存台積電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資料,包括「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以及相關關鍵氣體、化學品與設備技術。檢方因此於去年11月10日指揮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搜索並約談陳姓工程師,經檢察官複訊後,當天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准。

 

高檢署表示,由於陳力銘在偵查中經提示相關事證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陳姓工程師,才得以順利查獲,檢察官因此對陳力銘求刑7年,若審理中法院認其符合《國安法》減刑規定,請求法院依法減刑,另共犯陳姓工程師犯後至今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因此求處8年8月。

 

另就東京威力科創盧姓員工部分,高檢署指出,該員在得知陳力銘遭台積電察覺涉案後,為卸責而刪除陳力銘上傳的相關檔案,形同湮滅犯罪證據,涉有妨害刑事調查之嫌,且犯後仍否認犯行,檢方因此求刑1年。至於東京威力公司本身,因在檢調偵辦期間依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調查,有助釐清案情,檢方請求法院對公司處以2500萬元罰金。

 

另外,陳力銘勾結學弟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案,高檢署去年8月27日依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其對陳力銘求處14年,對吳秉駿求刑9年,對戈男求刑7年。高檢署智財分署即在9月1日移審智慧商業法院後,當天傍晚裁定3人羈押禁見3月,合議庭並於去年12月1日裁定3人延押禁見2個月,目前全案仍在智慧商業法院審理中。

 

高檢署強調,由於台積電的核心關鍵技術屬於國家核心的營業秘密,對於此類案件絕對秉持「詳查細查、勿枉勿縱」態度,凡有可疑即持續溯源釐清,以守護台灣經濟命脈與全民福祉;並呼籲各界對於所取得的同業或客戶營運資料,務必遵循相關法令,確保來源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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