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心衛中心狼官涉性侵未成年 社會局竟拖到今年才開罰
上報/上報快訊/陳安利
141 天前
高雄市心衛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涉嫌濫用職權查詢未成年少女個資並性侵,市府指出衛生局去年8月即將其解聘並記兩大過,社會局也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最高60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但CRC資訊網顯示,相關裁罰實際是在今年1月2日才完成並公告,引發外界關注。

社會局相關裁罰與公告直到今年1月2日才完成,引發關注。(圖取自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實際查詢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可見,高雄市政府登錄該案裁罰日期為2026年1月2日,裁罰事由為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對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強制性交」,相關公告並於2026年1月5日刊登於高雄市政府公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公布欄及高雄市仁武區公所公布欄。
根據《聯合報》獨家報導,針對裁罰時機點,高雄市社會局說明,行為人在偵辦期間遭羈押禁見,為配合檢方調查,直到114(2025)年11月4日收到起訴書後,才以起訴內容作為裁處依據啟動行政程序;惟裁處書仍須完成合法送達並給予陳述意見,待行為人於114年12月29日晚間交保後,社會局才於115年1月2日正式開立裁處書並依法公告。
高雄市政府補充,除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外,何建忠另涉違反《社會工作師法》,已移送高雄市社工師懲戒委員會審議,並建議處以廢止執業執照及社會工作師證書等懲戒。
現年42歲的何建忠學經歷背景完整,畢業於高雄醫學大學心理學系,任職期間並赴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進修,時任高雄市苓雅分區執行秘書,為該中心最高層級主管,負責自殺防治、家暴、兒虐與性侵害個案管理,原應守護弱勢、把關社會安全,卻於去年6月濫用職權大量查詢未成年少女個資,並加Line後性侵得逞,令外界震驚。
檢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及違反個資法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全案移審後,高雄地院裁定何男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