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建案陷鄰損糾紛 光洲建設嚴正澄清表達立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高雄鳳山文鳳路一處大樓建案因鄰損爭議引發關注,鄰房的屋主近日在多個網路平台上發表言論,光洲建設則嚴正澄清,相關指控明顯與事實不符,為維護公司商譽,將採取法律行動,也藉此向社會大眾澄清說明,建築工程問題層面牽連甚廣,理應回歸專業鑑定,依法、依規定辦理。

光洲建設指出,該大樓施工前依法檢送施工計畫書核備、鄰房現況鑑定完成、且更不惜增加成本加強相關鄰房保護措施,用意就是要杜絕鄰損產生,此鄰房保護樁用意是為了保護鄰房於後續開挖施工安全,孰料鄰房的沉陷竟是發生在初始做保護樁的時候,建商此時亦提供相關照片佐證,顯示基地地下存在大量廢棄物,研判建案周遭地底大多應為相同情形,也因此認為這是鄰損產生的最大主因;建商也說明該建案最終經建商及工務局與各專業技師公會的審核下,主體結構已順利完成。
談到鄰損的賠償事宜,光洲建設說明,鄰損賠償依照法規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分兩個方向進行,一是同意建商安排修繕,修繕完成與住戶簽認和解,二是鄰房不同意建商修繕,即依規定雙方合意委託第三方鑑定單位進行鑑估修復費用,依鑑估費用作為賠償依據,一切都會依法辦理賠償,絕不推諉。
另外針對該住戶於網路上表示「施工前越界為建商自導自演」、「拒絕修復賠償」等說法,光洲建設於訪談中直接提出證明,為建商與前地主之購地協議書中(107年),明確記載本基地東西二側分別有鄰房越界佔用之情況(施工為111年),其後建商亦以存證信函通知該鄰房房屋越界;至於修復賠償部分就如前面說明所述,依高雄市鄰損辦法程序進行中,一方面鄰房屋主在111年向法院提起民事告訴,目前仍在地方法院審理中,另一方面主管機關為此陸續召開之鄰損協調會次數就多達8次以上,光洲建設透露,已於協調會上明確告知會於法院委託第三方鑑定單位之鑑估修復費用出來後,願依此進行賠償,但鄰戶屋主所要求之賠償金額與鑑估金額差距過大,故無法達成共識,目前仍尚待後續協調。
光洲建設強調,絕對沒有「拒絕修復賠償」情事,一定會依照法定程序的鑑估金額做賠償,網路上該住戶之言論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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