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500萬收購郭台銘連署書 周典論二審判決遭撤銷發回更審

上報/上報快訊/胡玟惠
159 天前
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遭指控,在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投入總統選舉期間,涉嫌以新台幣500萬元收購連署書。一審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的連署賄賂罪,判處周典論有期徒刑4年。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實際完成的連署僅有4份,今年4月改判為有期徒刑3年2月,並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不過最高法院今(19日)認為原審事實調查尚未周延,相關法律適用仍有釐清必要,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審理。

 

判決內容指出,周典論為協助無黨籍候選人郭台銘與賴佩霞搭檔達成參選正副總統所需的連署門檻,於2023年9月1日及18日,分別交付150萬元及350萬元予屏東縣潮州鎮長周品全(緩起訴確定),並指示以類似老鼠會方式招攬民眾,每份連署書給付500元報酬。周品全隨後將其中450萬元轉交給潮州鎮公所約聘僱課員陳亮源等人(均獲緩起訴確定),由其協助尋找連署人。

 

屏東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指出,案件於偵查與審理期間,周典論曾遭羈押長達7個月,之後才獲准以50萬元交保。一審屏東地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並褫奪公權6年,周典論與檢方均不服判決而提起上訴。

 

周典論在答辯及上訴中主張,當初將款項交付周品全時,已清楚說明該筆金錢為「推動連署書作業」的工作費用,並非用於直接支付連署人,否認自己具有違反選罷法的主觀犯意及實際犯行。高雄高分院於今年4月22日作出二審判決,仍認定其構成犯罪,但量刑改為有期徒刑3年2月,並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

 

案件再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對部分犯罪事實的調查仍有不足,且相關法條適用尚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撤銷原判決,並將全案發回高雄高分院進行更審。(責任編輯:卓琦)

 

(延伸閱讀:P圖把賴清德變袁世凱 藍白啟動彈劾案全文曝光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