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憲訴法》修正案違憲 民進黨團:非常欣慰

上報/上報快訊/林士芬
160 天前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高大法官評決門檻,導致憲法法庭停擺將近1年。而憲法法庭今天(19日)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判《憲訴法》修正案違憲,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等同讓憲法法庭復活。對此,民進黨團表示非常欣慰,人民合憲權益終於重獲保障。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指《憲訴法》修正案在立法程序上有著明顯重大的瑕疵,已牴觸憲法正當立法程序原則,其中更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並嚴重影響到大法官職權的行使,甚至讓憲法法庭面臨停止、癱瘓的風險,有違「維持憲政正常運作」的憲法意旨,因此判決該修正案違憲。


對此,民進黨團下午開記者會,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民進黨對於憲判114第1號判決結果非常欣慰,人民合憲權益終於重獲保障。


他指出,過去《憲訴法》經歷過國民黨、民眾黨挾國會多數、濫權修法後,導致憲法法庭一度陷入運作困難。在此期間,共有432件人民聲請釋憲案,其中僅有96件獲受理,其他人民合憲權益如何獲得救濟,有賴憲法法庭能夠重新運作。

 

對於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等3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書,鍾佳濱認為,並不影響大法官履行憲法職權。他也說明,現任大法官共8人,其中3人依《憲訴法》第12條自行迴避,因此實際參與評議的大法官為5人;且無論是有不同意見的3名大法官,還是參與評決的5名大法官,他們都認為應依修法前《憲訴法》第30條來決定參與的評決人數,只要達到現有人數3分之2以上即可作成判決,故此次憲判即符合相關規定,屬合憲決定。


對於在野黨批評大法官淪為賴清德的「司法戒嚴打手」,書記長陳培瑜回應,什麼都劍指賴清德是最容易推託的方法及「遮羞布」,若台灣今日是獨裁、帝制的國家,藍白在今日早上記者會結束後,應該都會「被消失」,就如同在中國天安門前面做出相同事情。

 

她也補充,憲法法庭是審理彈劾案的重要機關,未來若總統彈劾案有機會送出立法院,「憲法法庭依法還可以協助這個彈劾案」。(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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