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案敗訴 判賠40萬加登報1天

上報/上報快訊/李唯甄
162 天前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二審獲逆轉、貪汙部分無罪,今天(18日)正式復職。但她先前因在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抄襲2篇版權屬資策會的論文,遭資策會提告求償100萬元。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定,高虹安抄襲比例達8成或3成以上,已構成侵權,判高虹安須賠償資策會40萬元,並將相關爭議內容從博士論文中刪除,同時要在報紙上刊登判決主文1天,全案可上訴。

 

高虹安在2022年新竹市長選戰中,遭踢爆她和資策會同仁在2017年共同發表2份期刊論文,與她的博士論文有高度重製,卻未標明出處,有抄襲嫌疑;資策會向台北地院自訴高虹安抄襲刑責,要求100萬元賠償金,並要求道歉(回復名譽)及博士論文修改等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據《鏡週刊》報導,資策會合理認定,由資策會職員所撰寫的《Quality prediction modeling for multistage manufacturing based on classification and association rule mining.》期刊論文,內容有8成直接被使用於高虹安的博士論文中,且高未將此與自己的著作部分加以適當區別。

 

另外,據《自由時報》報導,時任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透露,同樣由資策會職員撰寫的《Sparse Coding for Manufacturing Quality Prediction》研討會論文,也直接被高虹安使用於自己的博士論文中。資策會表示,經比對,發現高虹安的論文與此論文有超過3成相同,高亦未明顯做出區別。

 

高虹安則主張,她攻讀博士學位是履行其職務內容,且為資策會所同意,利用這2篇著作屬職務上的正常使用行為,並未侵害資策會的著作權,在博士論文中引用這2篇著作並非出於商業目的;且2著作屬事實型著作,已公開發表、原創性較低,若給予大眾接近使用機會,有助於達成資訊與知識傳播流通,主張合理使用。

 

案經審理,法官認為,高虹安在博士論文中擅自重製資策會的2篇研究成果,比例高達8成或3成以上,且2著作的研究核心及精髓所在,都被高虹安複製於博士論文內,2者的「量」及「質」所占比例均高,已構成實質相似,成立重製行為,逾越合理必要程度,判高虹安須賠償40萬元,將相關爭議內容從博士論文中刪除,並在報紙上刊登判決主文1天,全案可上訴。(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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