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權勢性騷多名女醫師 前台大婦產部主任陳思原遭監院彈劾

上報/上報快訊/林士芬
166 天前

國立台灣大學前教授陳思原於兼任台大醫院婦產部主任期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涉性騷擾多名受其監督指揮之住院醫師,並經台大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監察院今天(12日)表示,經召開彈劾案審查會,最終以11票成立、0票不成立表決通過該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陳思原於2017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兼任台大醫院婦產部主任,綜理該部業務,其利用職場上之優勢地位,對多名住院醫師為性騷擾,具體違失情節包括,陳思原乘A女不及抗拒而擁抱,致其陷入驚嚇、害怕及痛苦,影響工作及生活。

 

另外,藉職務之便增加與B女相處機會,並多次以觸摸腰部、臀部、大腿等不當肢體接觸方式性騷擾得逞;甚至以物化女性之言辭,言語性騷擾C女,並要求C女下班聆聽其唱歌,以及觸摸手部、背部,導致其產生困擾與壓力。

 

彈劾案文續指,針對上述違失,陳思原於監察院詢問時,雖以「我不記得」、「沒有印象」等語,矢口否認有各該違失行為,但經監察院與全案卷證互核,足以認定被害人指述為真實。其中涉及A女及C女部分,已經台大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作成「性騷擾成立」之決議。

 

彈劾案文強調,陳思原擔任台大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30餘年,核心業務涉及女性健康權益,因此他對性別平等意識應有更高之敏感度與認知。而他還兼任婦產部主任職務,更應致力營造性別友善工作環境,並防治職場性騷擾行為發生,但他竟反利用其職場上的優勢地位,對被害人進行權勢性騷擾,侵犯對方的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7條後段規定,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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