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挾人數優勢 《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闖關二讀、交付協商

上報/上報快訊/林士芬
165 天前

藍白黨團力推不在籍投票,立法院會今天(12日)處理議程時,民眾黨團提案將《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從內政委員會抽出並逕付二讀,最終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以贊成60人、反對50人通過,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

 

民眾黨團自立法院上個會期就將《不在籍投票法》列為優先法案,並於提案緣由指出,有鑑於部分國民長年因在外地就學或移地工作等不同因素,導致無法行使投票權,而《憲法》第17條保障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為保障無法返回戶籍地行使投票權民眾的參政權,因此制定不在籍投票實屬當務之急。

 

該草案內容明定,不在籍投票採用移轉投票或至指定場所投票方式,適用對象為設籍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依法具有投票權、公投權者適用範圍則包含總統、副總統、中央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罷免,以及全國性公民投票。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議程時,民眾黨團提案將黨團所擬具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從內政委員會抽出並逕付二讀。儘管民進黨團當下表達反對,並高喊:「不在籍投票為境外勢力開後門」,但表決時仍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以贊成60人、反對50人,該案最終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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