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家暴案出庭淚流不止 前夫諷爭財產像「三級跳」
上報/上報快訊/胡玟惠
165 天前
台北市議會前議員林穎孟指控前夫、現任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涉嫌違反家庭暴力保護令等罪嫌,雙方今天(12日)在開庭中多次互控說謊,法官當庭勘驗林穎孟提出的家暴蒐證影片,2人再度爆發激烈言詞攻防,互批對方捏造事實、拒不認錯。林穎孟更當庭點名林致光的委任律師,指對方曾在另案接受她的委任,卻轉而替林致光辯護,質疑其立場不中立;律師則當場反駁,強調並未違反任何職業倫理。
林穎孟在庭訊過程中情緒激動,數度落淚,庭後受訪時眼眶仍泛紅。她控訴前夫對她施暴長達8個月,並習慣以粗口辱罵,事後辯稱只是口頭禪,且對方至今仍否認施暴事實,甚至透過各種方式抹黑她,直言「這樣的人,有什麼值得相信」。林穎孟表示,法院核發給她的保護令目前仍在有效期間,期盼司法能作出公正裁決,而家庭暴力多發生於密閉空間,舉證困難,希望社會能給予受暴女性更多支持、協助與溫暖。
面對指控,林致光受訪時毫不示弱,反酸林穎孟「一如往常,很會演戲」,透過哭泣博取同情。他表示自己唾棄真正的家庭暴力,但社會也不能容許「假家暴」,並指林穎孟不該捏造事實、裝可憐以謀取不當利益。林致光指出,林穎孟在短短9個月婚姻期間,針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多次開價,從250萬元、1000萬元一路喊到5000萬元,「她如果去參加奧運三級跳遠,應該可以拿到冠軍!」
林致光強調,自己的婚前財產與林穎孟毫無關係,並反諷林穎孟應該好好面對自己涉及的貪污案件,下個月即將宣判,是否仍維持重判。對於外界稱林穎孟為「假面甜心」,林致光表示:「我覺得她的程度已經超過假面。」並笑稱對方是否稱得上「甜心」交由外界自行評斷。
林穎孟今天以證人身分出庭,並請求以屏風隔開她與林致光,避免雙方視線交會。法官首先勘驗林穎孟提出的一段蒐證影片,長約7分鐘,拍攝時間為2023年9月15日深夜。畫面顯示,林致光身穿居家短褲、赤裸上身站在床邊,要求林穎孟脫下上衣,稱「那是我的衣服」,並試圖拉走她蓋著的薄毯,稱「這是我的毯子」,同時催促她歸還正在錄影的手機,強調「那是我的手機」。
影片中,林穎孟一邊錄影一邊說出「請你不要騷擾我」、「我今天做完(人工生殖)手術很不舒服,我要休息」、「你意圖讓我傷口惡化,侵害我的健康權」、「你現在觸法了」、「不要發酒瘋」等語。林致光則不斷喊著「這是我家,請妳離開」,林穎孟回應「你出去,就不會看到我」、「記得關門」,林致光反覆喊出「丟臉」多次,最後靠近鏡頭伸手,畫面隨即出現劇烈晃動後中斷。
林穎孟指控,林致光因不滿她申請保護令,在明知她剛完成手術、醫囑要求多休息的情況下,仍酒後發作,搶走她的手機並高舉,她為取回手機不斷跳躍,遭對方推倒,膝蓋重重撞地受傷,直到她對表示要報警林致光才離開。
林穎孟哭訴,婚後僅1個月就被林致光趕出家門,之後只要對方不高興,就會將她趕走、推擠並以髒話辱罵,且林致光一心想生兒子,並承諾不再施暴,她因此願意給對方機會,「人都會犯錯」,才同意進行人工生殖手術。事發隔天凌晨3點多,她收拾行李離開,搭乘最早一班高鐵自台北返回台中娘家,之後便未再回到住處。
而林致光則堅稱,自己只是靠近林穎孟,並未搶手機,更未對她施以肢體暴力。法官反覆倒帶檢視影片,認為最後畫面晃動的情形,似乎與林穎孟所稱「跳起來搶手機」的情境不完全相符;林致光的律師也質疑,為何錄影未從雙方爭執一開始就拍攝,也未拍到撿回手機後對著林致光說要報警的畫面,且當下聲稱報警卻未實際行動。
林穎孟情緒崩潰哭喊,表示自己也不知道錄影為何中斷,並激動質問律師:「你是沒被人家家暴過嗎?」、「我要先回台中,才能安心報警啊!」她更向法官指出,林致光的律師曾在她涉貪案件中替她辯護,當時相當關心她,如今卻受林致光委任,質疑對方立場不公。法官進一步釐清後認為,該律師曾代理的案件與本案無關,並不存在利益衝突。林致光的律師也當庭說明,自己從未在同一案件中同時代理雙方,強調絕無違反律師職業倫理,並要求林穎孟停止不實指控。
而林致光在庭上也反控林穎孟在婚後經常私下錄音夫妻對話,並於2023年6月悄悄聲請保護令卻未告知他,直到同年8月警方上門通知,他才得知此事,當時林穎孟還裝傻,聲稱是警方代為聲請,卻始終未依承諾撤回保護令。
林致光表示,無法理解林穎孟為何不斷說謊,原本即將成功的人工生殖胚胎,也因對方態度驟變、只想談錢而被迫銷毀,令他相當心痛。他指出,林穎孟共對他提告6件刑案,其中5案已不起訴確定,本案最初亦獲不起訴,後來移轉管轄才遭起訴,認為檢方可能有所誤解,強調自己並未家暴、也未造成林穎孟受傷,請求法院判決無罪。法官最終諭知辯論終結,案件訂於明年1月9日上午9時29分宣判。(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