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開庭勘驗筆錄 質疑檢方「蓋牌」致內容不完整
桃園地院持續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所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汙案,今天(9日)開庭勘驗涉嫌行賄的廖俊松、侯水文筆錄;律師認為筆錄內容不完整,且錄音內容有多處與起訴書描述不符,質疑證據被檢方「蓋牌」,遮掩對鄭文燦有利內容,檢方則否認誘導偵訊。
鄭文燦2024年8月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2年。桃園地院今天再開準備程序庭,針對涉行賄的林口工五重劃區建廠管理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廖俊松、台塑企業總管理處前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在調詢、偵訊的筆錄進行勘驗。
鄭文燦辯方指出,勘驗內容顯示,鄭文燦與廖俊松在2017年間共有3次聚餐,而非起訴書所稱的2次。偵訊影像也顯示,調查官詢問廖俊松2017年9月14日有無到鄭文燦市長官邸送錢,廖坦承有,並稱1個星期後退給自己兒子。不過調查官掌握是鄭文燦事隔1年後退給廖子,認為陳述和廖俊松的兒子廖力廷不同,因此提示廖俊松,廖俊松才改口。
此外,廖俊松在影像中,被問及在鄭文燦官邸手比5(象徵袋內新台幣500萬元現金)時鄭文燦有沒有回話,一開始也是說沒有,但在檢方多次追問後,才改口稱「有啦」,此段偵訊讓律師團質疑,廖俊松對很多事已無印象,是被誘導才改口。
鄭文燦表示,整件事情都是靠廖俊松居中傳遞,侯水文事後才知道廖俊松稱已經取得100%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是假的,實際上只有50%,所以侯水文才會在影像中說廖俊松「一直在騙他們」,證明台塑內部也被廖俊松欺騙,但檢方卻將不利於他的筆錄「蓋牌」,質疑偵訊行為是在「洗筆錄」。
檢方反擊稱,廖俊松在偵訊第一時間很多東西記不清,經提示才想清楚,「1週後退錢」也是說「好像是1週」,但其子廖力廷偵訊卻是說1年後才拿到錢。而之所以未記載廖俊松說「1週後退錢」,是因為廖俊松在此事最後的結論是1年,駁斥用假資料不正訊問。 (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