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體找扁開電視節目 NCC亮紅燈:政論屬性就是違規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日上午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崇樹列席備詢。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媒體已多次報導陳水扁明年將赴鏡電視主持節目,但他身分仍為保外就醫的受刑人,究竟能否上媒體開節目?對此,陳崇樹回應,鏡電視的營運許可明確規定不得製作政論節目,這部分主管機關會持續監督、必要時介入處理;至於保外就醫者是否能擔任主持人,屬法務部權責,NCC不予評論並尊重其判定。
洪孟楷進一步指出,鏡電視雖被禁止製作政論節目,卻疑似以「巧門」規避規範,由主持人改為一對一專訪政治人物或政論常客,內容本質仍是政論討論,質疑NCC是否掌握情況;陳崇樹坦言,NCC早已注意到這類變形手法,並已正式發函要求鏡電視說明,針對過去相關案例也做出行政處分。他強調,目前已對鏡電視提出「警告」,這本身就是處罰的一種,未來若再違規將依規定加重處理。
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張若主管機關所作出的「駁回申請」處分在行政救濟後遭撤銷,政府應恢復該業者原本的頻道位置及相關權利。此修法設計被外界形容為「中天條款」,因其效力若通過將可溯及既往,適用於所有尚在行政救濟程序中的案件。目前該草案已於上週獲同意逕付二讀。
交通委員會今審議《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時,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詢問,一旦修法通過,NCC是否會依立院決議按程序執行相關復權措施。對此,代理主委陳崇樹回應,主管機關將秉持「依法行政」原則處理後續事宜,強調所有作為都會依照法律規範進行。
洪孟楷質疑,行政部門近年多次出現「選擇性執法」情況,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常被行政院拖延、甚至先行聲請釋憲;NCC身為獨立機關,也長期被外界批評「欠缺獨立性、易受上意影響」。陳崇樹回應,原則上主管機關都會依照法律執行,但若法規本身賦予救濟途徑,行政機關啟動相關程序,同樣屬於依法辦理。(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