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禮讓惹不滿  大湖警方籲用路人守法勿衝動以免觸法

台灣捷報/警政--彭維權--鍾文和
169 天前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近日網路流傳一段行車紀錄器影像,內容顯示12月7日,在大湖鄉中山路與中原路口,一輛自小客車因禮讓行人而短暫停車,結果遭後方駕駛不滿,雙方行經大湖加油站時,後方車輛疑似刻意將車輛攔停,並比出不雅手勢、敲擊對方車輛後離去。影片經當事人上傳至影音平台後,引發熱議。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警分局表示,經查看影像內容,該駕駛任意攔停車輛、做出不雅手勢及敲打車體等相關行為,可能涉及刑法強制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

  若又涉及不雅手勢和損壞車體行為,亦可能觸犯其他刑責;交通違規部分警方已接獲檢舉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新臺幣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及同條例45條1項,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目前警方僅接獲交通違規檢舉案,尚未接獲相關報案,相關違序行為若屬實可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方受理並依法調查處理。

  大湖警分局提醒,用路人務必保持耐心、遵守交通規則,行車糾紛應透過合法途徑解決,切勿以挑釁、攔車、拍打車輛等方式處理,以免造成衝突升高或觸法後悔。警方也會持續加強轄區巡邏,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

The post 行車禮讓惹不滿  大湖警方籲用路人守法勿衝動以免觸法 first appeared on 台灣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