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5萬以下貪污不罰被酸爆 翁曉玲:賴瑞隆也有提案根本雙標
上報/上報快訊/陳安利
179 天前
藍委翁曉玲提出「貪污所得未達5萬元可不罰」修法,遭外界質疑在替貪污開後門。她今天(4日)召開記者會反擊,強調修法方向與法務部、甚至民進黨立委版本一致,卻只有她被出征,痛批這是「造謠、雙標」。翁曉玲表示,提案目的並非除罪化,而是避免善意公務員因小額物品遭重罰。
國民黨團上午召開「雙標再現!法務部修法沒問題!翁曉玲提案被出征?」記者會,由翁曉玲、陳玉珍及王鴻薇共同出席。翁曉玲指出,修法起因於北市清潔隊員把殘值僅32元的廢電鍋送給拾荒婦卻被依貪污起訴,法官四度減刑後仍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她表示,這種「情輕法重」的結果社會難以接受,自己提出修法只是希望從制度面解決問題,卻被外界曲解成替貪污除罪。
陳玉珍表示,翁曉玲是學有專精的立委,現行法條本來就規定「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台幣五萬元以下者得減輕其刑」,這次只是提出「或免除」的補充,與綠委賴瑞隆、陳冠廷等人方向一致。她強調,這是立意良善的修法,不論民進黨或法務部版本,理念都相同。
王鴻薇也說,綠委賴瑞隆等人同樣提出「或免除其刑」的修法,國民黨團也予以肯定,但出乎意料的是,只有翁曉玲遭綠營側翼攻擊。她反問,「照這樣的邏輯,那賴瑞隆也是幫貪污罪除罪化嗎?法務部也沒問題嗎?」並補充自己也有提出相同修法,「不要單挑翁曉玲」。
翁曉玲最後再次強調,因為現行法制不符合比例原則,才會包含綠委與行政院都提出類似修法方向,但她卻被栽贓、扣帽子,被指「把貪污罪除罪化」,讓她不得不反問,「如果他們沒問題,為什麼我提就被扣帽子?」並重申這些指控「根本就是造謠、雙標」。(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