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台灣鯛魚排」禁藥羅生門 衛生局:檢體不同

上報/上報快訊/李唯甄
174 天前

全聯福利中心販售的「台灣鯛魚排」日前被高雄市衛生局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供應商「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火速將同批次商品的原料留樣品送交第三方公正單位SGS複驗,但檢測報告結果卻顯示未檢出。廠商昨(2日)發出澄清聲明,強調所有原料魚均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後,才進入後續加工流程。不過,高雄市衛生局今(3日)再發聲明,表示廠商自行外部送驗的同批號原料樣品與官方檢測的是「不同檢體」,強調官方採檢及檢驗皆依法嚴謹執行。

 

「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昨天發聲明表示,日前主動將同批次商品「鯛魚排(大)」的原料留樣品送交第三方公正單位SGS進行複驗,並在昨天正式收到檢測報告,結果顯示「恩氟喹啉羧酸」未檢出,也就是無檢出動物用藥殘留。另外也隨機抽樣同商品之不同批號,送交SGS進行檢測,結果也是未檢出。

 

業者強調,所有原料魚於捕撈、宰殺前均已依法對台灣鯛原料進行檢驗,結果同樣「未檢出」動物用藥,所有原料魚均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後,才能進入後續加工流程。每批台灣鯛均採取嚴格的自主檢驗流程、「SGS逐批送驗」制度,官網也定期更新最新檢驗報告。

 

對於業者自行檢測與官方檢測結果不符,高雄市衛生局今天發聲明表示,官方採檢及檢驗皆「依法依程序嚴謹作業」。本件「台灣鯛魚排(大)效期2027年9月16日」產品抽驗時為完整包裝,經檢驗後確實檢出動物用藥「恩氟喹啉羧酸」,不符合「不得檢出」的規定,因此要求業者依法下架回收,落實保障民眾食品安全。衛生局強調,官方檢測的樣本與業者自行外部送驗的同批號原料樣品為「不同檢體」。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9條,若食品業者對檢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日起15天內,向原抽驗機關申請複驗。衛生局將依法以留存的原檢體,於3天內完成複驗並通知申請單位檢驗結果,以釐清爭議。(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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