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李貞秀自認非外國人 劉世芳「中國是外國籍」說法遭黃國昌怒譙失職
民眾黨維持前主席柯文哲訂立的「2年條款」,其中陸配李貞秀預計將於明年2月遞補。但因立法院規定立委就任應簽署「有無雙重國籍、放棄外國籍」切結書,有媒體報導指出,李貞秀認為自己非外國人,因此將勾選「沒有雙重國籍」。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4日)表示,依照《國籍法》規定,若要擔任公職者,1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所謂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批:「相關的法律搞不清楚,恣意解釋適用的法律,這樣的內政部長只能夠說失職!」
民眾黨今年8月決議維持「2年條款」,除了今年才就任的立委劉書彬,其餘包括黃國昌在內的7名不分區立委,預計在2026年1月31日請辭離開立法院,由不分區排名第9到16名的立委接任。不過,排名不分區立委第15名的李貞秀,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後續是否能遞補也成為焦點。
據《中國時報》報導,李貞秀認為陸配本來就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陸為非自由地區而已,完全不是外國人,因此將勾選「沒有雙重國籍」。劉世芳今天上午在立院受訪對此表示,依據現在《國籍法》的規定,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並沒有切結或者拒絕。因內政部要求陸配擔任公職,應依《國籍法》放棄中國國籍,不過兩岸互不承認對方為獨立國家,所以實務上無法達成。
針對日前國民黨立院黨團表態,將修法明定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劉世芳說,《國籍法》是針對所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的人,如果特別對於中國陸配,其實很奇怪,「是一個非常特權的條款」。更何況按照《國籍法》20條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如果要擔任公職者,在1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而根據行政院112年函釋,所謂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對於劉世芳說法,黃國昌今天上午表示,陸配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上應該要怎麼正確適用,現在各方的討論非常多,但劉世芳自己或許要先搞清楚,現在《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各種相關的法令彼此間的關係,「一個內政部部長,如果相關的法律都搞不清楚,恣意解釋適用的法律, 這樣的內政部部長我只能夠說失職」。 (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