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職業工會積欠保費遭禁預收 勞保局:會員勿再繳、給付將暫停
上報/上報快訊/胡玟惠
186 天前
勞保局今天(21日)公告,有4家職業工會因積欠保費,已被停止繼續代收勞工保險費,提醒會員務必留意,勿再向這些工會預先繳納。勞保局說明,截至2025年11月19日統計,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台北市萬華區)、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桃園市桃園區)、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台南市安南區)與雲林縣勞動力服務人員職業工會(雲林縣斗六市),這4家工會拖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已超過繳費寬限期限。勞保局因此依規定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並對其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也強調,若工會相關人員涉及違法行為,將移送檢警單位處理。侵占保費的行為構成刑法業務侵占罪,一經判決,不僅可能面臨有期徒刑,並會被沒收全數不法所得,呼籲工會相關人員勿心存僥倖。此外,勞保局提醒,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的規定,職業工會若累計欠繳保費達2個月,便不得再向會員預收保險費。因此,上述4家工會均已被禁止代收保險費,請會員務必不要再提前繳納。
勞保局進一步指出,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保費後,若未在期限內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規定匯繳至勞保局,將導致其會員申請各項保險給付時遭到暫時拒付,嚴重影響權益。不過,為保障勞工,若被保險人能提出已向工會繳清保險費的證明(例如收據或匯款證明),確認其個人應繳金額已支付,勞保局仍會發給相關給付;若無法提供上述證明,則需先補繳由個人負擔的保費部分後,才能請領給付。
最後,勞保局補充,職業工會會員平時除了關注工會財務狀況、積極參與工會會務,也應在繳費時向工會索取正式收據並妥善保留,以保障自身權益。同時,工會理監事應加強對工會業務的管理與監督,並適時向會員提供財務運作狀況,確保工會與會員雙方權益不受損害。(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