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獲准變更限制住居可返家同住 強調將以生命捍衛清白

台灣好報/
10 天前
▲檢反對同住怕串證!法官一句話反駁,林岱樺成功回家。

【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透過人頭助理與浮報加班費等方式,取得不法所得約1,496萬元,遭高雄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遭限制住居、出境。高雄地院日前召開準備程序庭,林岱樺當庭聲請變更限制住居地,盼能返回鳳山老家與高齡母親及妹妹同住。合議庭審酌後認為有其必要性,裁准變更住居,自11月起可返家居住。

林岱樺在庭上表示,自遭限制住居後被迫寄住於友人處,「衣服只有一套、生活諸多不便」,也因茹素習慣和安全考量造成困擾,更以「卑微請求」形容自己僅希望能回家照顧近80歲母親。她也向法院表示,公權力搜索與偵查均已完成,家人與助理不敢再接觸,「已沒有可以串證的對象」。

檢方則反對其返家同住,指出林岱樺與胞妹為本案共同被告,一旦同住恐有串證之虞。然合議庭認為,限制住居之目的在防止逃亡,而非限制居住自由;且若有心串證,即便不同住亦可透過通訊軟體聯繫,檢方主張不足以逾越比例原則,故不採納反對意見。

回顧案情,高雄地檢署於今年2月20日發動搜索,6月24日偵結後,林岱樺及家人、助理等共10人遭依貪汙、背信、公益侵占等罪起訴,並分別裁定交保及限制住居等處分。

庭訊後,林岱樺受訪強調,「我要用生命捍衛自己的清白」,並表示相信社會大眾與高雄市民會是最睿智的審判者。她強調,將全力在法庭上證明自身清白,同時不影響國會問政職責。(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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