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校園濫訴還安全教學環境 民團籲修法

客家電視台/曾靖珊 徐榮駿 臺北
245 天前
教育部為保障學生受教權,於去年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推動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事會議),以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校事會議的小組人員,以及處理流程有漏洞,修法到現在一年多,已發生多起匿名、惡意檢舉等濫訴事件,造成許多教師身心受創,呼籲教育部盡速修法,還給教師一個安全的教學環境。 「終結校園濫訴,終結校園濫訴,保護優秀教師,保護優秀教師。」 民間團體大聲喊口號,為教師權益發聲,由於自去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上路,推動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事會議)後,在全臺校園中卻充斥,對教師的檢舉、申訴事件,讓教育現場不平靜。 全教產理事長 林蕙蓉:「只要老師一接受濫訴,學校要開始啟動調查,老師要被停聘,停聘的期間,老師的名譽,老師的財產、地位全部受損。」 原是用來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保障學生受教權的校事會議,其會議成員須由5人組成,包含校長、學校家長會代表,行政人員、學校教師會代表,法律或兒少福利學者專家等人,但成員皆由校長遴選指派,且其專業知識背景也有疑慮。 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陳源豐:「有家長團體跟我講,他說他們才受訓3天,就可以成為調查員跟輔導員,3天喔,3天可以成為調查員跟輔導員。」 民團指出,檢舉教師的內容過於草率,都可以成為開啟校事會議,調查教師的理由,就有學校接到只有20個字的投訴,就讓學校花費20萬元進行調查,最後調查結果還不成立。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吳明玉:「那老師要花一年多的時間,去面對一個可能本來就是濫訴的問題,誣告有沒有誣告罪,沒有,那請問這樣的校園,如何讓認真的老師可以安心的教學。」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 邱凱裕:「沒有做就沒有做,我怎麼證明,對啊 就是這樣,現在的校事會議就是這樣,結果就為了應付一個濫告的家長,把所有的教育資源都浪費在那邊。」 為了避免濫訴情形接連發生,民團強烈呼籲教育部應盡速修法,完善校事會議的組織結構、投訴流程,讓教師能安心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