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投信踩法律紅線 國泰、新光各罰60萬
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272 天前
投信業再度傳出違規案例。金管會公告,國泰投信與新光投信因基金廣告與促銷內容涉及誤導投資人,分別予以糾正並各罰鍰新台幣60萬元;此外,國泰投信一名前基金經理人,更被查出利用他人帳戶買賣與基金相同之股票,但未依規定申報個人交易,違反相關法令,被勒令停職半年。
據瞭解,國泰投信委託網路行銷業者於論壇張貼推廣留言,廣告內容強調投資報酬率,甚至足以讓人誤信基金能「保證本金安全」或「保證獲利」,明顯違反投信業廣告規範。此外,前蔡姓基金經理人於任職期間,涉嫌利用人頭帳戶買賣與所管理基金相同的股票,卻未依規定完成個人交易申報,行為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相關規定。
金管會除對國泰投信祭出糾正與60萬元罰鍰外,針對前基金經理人違規買股的情事進一步解釋,經理人利用他人帳戶交易與基金相同標的,可能涉及利益衝突,損害投資人權益。為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採取停職處分,也要求業者加強內部控管與人員行為管理機制,確保未來經理人均能依法申報個人交易紀錄,降低利益衝突風險。
新光投信則是在促銷基金的新聞稿中,出現「保證獲利」、「投資績效預測」等誤導性字眼。金管會認定,這些內容易使投資人誤信基金具備保證收益性質,已觸犯相關規範,同樣依《投信投顧法》予以糾正,並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裁罰60萬元。
金管會強調,投信公司在進行基金廣告、促銷及行銷活動時,應恪守誠信原則,所提供之資訊必須真實、完整且不得誇大或保證,避免讓投資人做出錯誤判斷。同時提醒投資人應留意廣告或促銷用語,對於涉及「保證獲利」等字眼的說法要提高警覺,因基金投資本質上存在市場風險,不可能確保固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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