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壯運禁國旗、五星旗可進場」發文者遭法辦 法官判免罰
近日,台北市即將舉辦的世界壯年運動會(簡稱世壯運)引發了一場關於國旗使用的爭議。事件起因於一名49歲的黃姓男子在其經營的臉書粉專「公民審議 -- 立委監督專區」上發布了一則貼文,內容涉及台北市長蔣萬安對世壯運場內國旗使用的態度。
該貼文於今年5月10日發布,內容稱:「蔣萬安重大宣示 台北市壯世代運動會場內不得出現國旗 但觀眾要帶五星旗沒問題」。這則貼文迅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討論。
北市世壯運執行委員會隨後對此進行了澄清,表示該貼文內容為不實訊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台北市警局迅速成立專案小組,由北市刑大偵五隊於11日晚間傳喚黃男到案說明。經過調查,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1項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為由,將黃男移送至其居住地新北市中和分局進行裁罰。
在警方詢問時,黃男解釋稱,雖然沒有人完整說過貼文中的內容,但這是他根據2024年5月9日台北市議會質詢內容及應答,自己總結影片內容後得出的結論。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的法官仔細審查了相關的質詢內容。調查發現,當時台北市議員曾獻瑩確實就世壯運開幕、閉幕及頒獎時是否會升國旗、唱國歌,以及看台上是否可以揮舞國旗或五星旗等問題向蔣萬安進行了質詢。
蔣萬安在回答中表示,世壯運的開幕、閉幕及頒獎事宜將按照奧會模式進行,而對於看台觀眾是否可以揮舞國旗或五星旗,則表示「無限制」。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認為,黃男的貼文內容雖然是基於個人主觀理解而做出的詮釋和延伸,但並非完全沒有事實依據。考慮到蔣萬安在質詢中確實提到「看台觀眾可否揮舞國旗或五星旗則無限制」等語,法官認為黃男的貼文並非「毫無事實根據而自行憑空捏造」,與一般理解的「謠言」有所不同。
此外,法官還指出,警方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黃男的貼文對社會公眾造成了恐慌或影響了公共安寧。因此,法官認為黃男的行為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黃男免罰。
這一判決引發了社會各界對言論自由和謠言界定的討論。有人認為,這個案例體現了司法機關對公民言論權利的保護,同時也提醒了公眾在發表言論時需要謹慎和負責。
目前,這項判決仍可上訴。相關部門表示,將持續關注此案的發展,並呼籲民眾在發布訊息時應當謹慎,以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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