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兒童托育法 家長支持「托育監管雲」

客家電視台/曾靖珊 黃映婕 臺北
284 天前
立法院今天(18日)繼續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有受害者家屬以及多位新北市議員,來到立法院陳情,議員以新北市公托,都有安裝監視器為例,表示支持這次修法,將監管雲一併納入《兒托法》,這樣當發生重大事件時,就能作為客觀公正的有力證據。 受害家屬團體代表 庭庭媽媽:「凶手是誰,還有是什麼原因導致我女兒喪命,就是因為有監視器(畫面)。」 沉痛訴說自己9個月大的孩子,3年前被托育人員,以棉被悶死的事件,最後靠著現場監視器畫面,才得以將托育人員繩之以法。 受害家屬團體代表 庭庭媽媽:「那監管雲的目的,其實是在於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可以以客觀的方式,釐清查明事實的真相,並且自動上傳雲端備份保存,不用擔心監視器的檔案設備,被人為的因素破壞、毀損。」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 張維倩:「其實我們是做一個,資訊、資料的一個保存,當有問題的時候,我們才從這個雲端系統,來去做一個提存,這個托嬰監管雲,其實也還原了非常多事實的一個真相,不只是保護老師,而且也保護了小朋友。」 臺灣兒虐案件頻傳,在震驚全臺的剴剴案後,引發社會對托育安全的重視,對此行政院提出,《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0至2歲,居家托育及托育機構單獨立法,其中包含規定托育機構的監視影像,須上傳雲端並保存至少30日,然而有教保團體反對,認為有侵犯隱私的疑慮,更破壞教師與家長間的信任,今天(18日),立法院再次審查《兒托法》時,立委也表示看法。 國民黨立委 王育敏:「因為2歲以下的孩子,的確他沒有自我表達能力,那他受到什麼樣的傷害,很難用他主動言語的方式,去告知家長,那我覺得這個清楚的影像,其實也確保了相關托育機構他們的,釐清他們的責任。」 民進黨立委 林月琴:「隨時就可以去調閱監視器的畫面嗎,應該要有一個相關的管理辦法,不然老師會覺得說我每天都被人監視。」 立委指出監視器畫面的保存,在於事後調查的依據,若能先從預防角度,提供師資良好的工作待遇,提升好的教學品質,才能促進友善的育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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