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秦偉性侵3女判7年8月!第4度申請假釋結果出爐
品觀點/品觀點綜合編輯
35 天前
藝人秦偉因多起性侵案件於2020年4月入獄服刑,目前已服刑近5年。秦偉因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及女造型師三案,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近日,秦偉第四度申請假釋,但再次遭到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
據了解,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秦偉不符合假釋標準。委員會指出,秦偉以強暴手法對三名被害人犯下強制性交罪,且犯罪後迄今未能彌補犯罪所造成的危害,也沒有對被害人進行實質的補償。
回顧案件始末,2016年一名女造型師首先指控秦偉性侵,稱秦於2010年7月邀她到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將她壓制在床上違反其意願性侵。此事件爆發後,又有女編劇和女粉絲相繼控訴秦偉利用談論偶像劇劇本和約見面聊天等不同理由進行性侵。
檢方調查後認定,共有8名女子遭秦偉性侵,其中包括2名未成年人,年紀最小的僅14歲。檢方起訴秦偉並求刑41年。然而,其中5名被害人的指控因罪證不足,秦偉獲判無罪。最終,只有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和女造型師三案有罪確定,於2021年2月裁定三案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
2020年4月10日,秦偉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囑託南投地檢署代為執行,南投地檢署隨後於4月14日開具指揮書,將秦偉發監至台中監獄服刑。
自入獄以來,秦偉多次申請假釋均遭駁回。2024年1月,秦偉以已服刑過半為由首度申請假釋,但遭到駁回。同年5月和9月,秦偉再次申請假釋,結果依然被駁回。2025年1月,秦偉第四度提出申請,假釋審議委員會再次駁回他的申請案。
秦偉案件引發社會各界對性侵犯罪的關注,也突顯了對受害者保護和犯罪者矯正的重要性。目前,秦偉仍在台中監獄服刑,何時能獲得假釋仍是未知數。司法部門表示,將持續依法審慎評估假釋申請,以確保公共安全和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