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4年多 全臺首宗氣候訴訟進行言詞辯論
客家電視台/劉宜頻 林敬祐 臺北
1 年前
纏訟4年多,由環境團體發起的全臺首宗氣候訴訟,20日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進入言詞辯論庭,環保團體主要控告經濟部,未有效規範用電大戶的綠電責任,減碳進度落後,導致臺灣在氣候變遷下更加脆弱,跟政府2050淨零目標更背道而馳。
近年強降雨、高溫乾旱等,極端氣候事件頻頻上演,引發各界關心,全球氣候訴訟案件,也在近10年翻倍成長,由環境團體所發起的臺灣首件氣候訴訟案,經過4年審判,今天上午進行言詞辯論庭。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 忻儀:「經濟部的委任律師,在過去的開庭裡面不斷的強調,就是說我們提出的訴訟,並沒有顧及這個產業發展的需求,我們也想要反問,經濟部也好,環境部也好,他們提出的這個減碳路徑,其實是無法達成2030、2035,賴總統提出的NDC減碳目標的。」
不滿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跟不上氣候變遷因應法的減碳目標,僅要求5000瓩以上的用電戶,配置10%再生能源,對於2030年國家自定減排目標,跟2050淨零排放目標幫助十分有限。
綠色和平委任律師 簡凱倫:「大概它能夠去帶來一個減碳量,大概只有到達2030年這樣的階段性目標,0.23%到0.24%的這樣一個數字,批判的就是說,當你在形成這個用電大戶子法的時候,你並沒有認真的去將,這樣一個淨零的目標納為,形成這個法規的衡量因素。」
環保團體更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像是臺南及臺中,早已藉由自治條例,將800瓩以上用電戶納入管制,展現比中央更積極的減碳態度,呼籲經濟部應即刻檢討,而臺灣首件氣候訴訟案,將在5月8日下午4點宣判,未來是否將影響政府的能源政策,裁決結果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