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山寨品回國要罰了!估6月起取消「小額免罰」
(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財政部關務署近期修訂海關緝私條例,針對私運仿冒品的處罰規範作出重大調整,未來將取消「小額免罰」機制,強化對侵害智慧財產權的仿冒品、山寨貨之查緝與處罰。新制預計將於今年6月正式上路。
根據現行海關緝私條例,私運貨物(即未向海關申報)進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通常會被處以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由海關沒入貨物,但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未逾新台幣5000元,則可免處罰鍰,僅沒入貨物,此項規定並不適用於槍砲、彈藥、毒品等違禁品。

圖/旅客出國遊玩時購買仿冒品,6月起除商品沒入外,還會被處最高1.5萬元罰鍰(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陳奕廷攝)
此外,對於有向海關申報的進出口貨物,若經查發現為仿冒品,導致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則須處以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由海關沒入其貨物,不過這也導致報運者無法免罰,反而使私運者因小額免罰條款受惠,造成法律適用不一致,甚至有鼓勵犯罪的嫌疑。
海關認為,舊規定有適法不一致、甚至鼓勵犯罪的嫌疑。因此修正《海關緝私案件免處罰標準》第4條但書,新增非屬真品平行輸入之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者物品,也就是俗稱山寨貨、仿冒品輸出入,未來不論有無申報,價格多少都無法適用小額免罰措施。
影響最大者是旅客出國遊玩時購買假名牌包包、手錶、3C產品等,因大多不會報運,現在價格即便未超過5000元,除商品沒入外,不論有無申報,都還會被處最高1.5萬元罰鍰,民眾出國旅遊更要避免購買假名牌。

圖/買山寨貨回國沒收又罰錢,新制取消「小額免罰」擬6月上路。(記者陳奕廷攝)
根據統計,2024年海關共查獲433件進口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涉及27.1萬件仿冒品,旅客違規攜入案件有12件。關務署強調,此次修正案旨在統一處罰標準,強化邊境管制,避免法律適用不一致,並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時勿購買仿冒品,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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