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從黃子佼事件談數位犯罪對婦幼的傷害
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黃子佼事件令人感到震驚與不寒而慄。這個曾經沐浴在鎂光燈下的公眾人物,竟是一個道貌岸然的斯文敗類。據報導,他所購買的性犯罪影片涉及兒童,這種助長數位犯罪、傷害婦女與孩童的行為,顯示他不僅具有高度危險性,更是一個眾人唾棄的心理變態。
從黃子佼事件中,我們得以窺見數位犯罪的真實面貌。首先,過去的性變態行為多半是單獨行動,例如犯罪者在公共廁所或賣場更衣室偷拍自用。然而,黃子佼所註冊的「創意私房」平台,卻充斥著大量不堪入目的影片與圖片。這些內容顯然是由犯罪集團向偷拍者收購後,再轉賣給註冊會員。更令人髮指的是,他持有的影片甚至包含殘忍的性侵與虐待畫面。雖然判決書未詳述這些畫面的具體來源,但無論是發生在境外(如KK園區的類似案例),抑或國內不法勢力對受害者的威脅與控制,這種行徑都令人憤慨,且對無辜女性造成了一生難以抹滅的傷害。
其次,「創意私房」採用虛擬貨幣交易,透過加密技術隱藏交易紀錄,其資料機房更設於私人住宅,而非電信業者(如中華電信或遠傳)的專業機房,這大大增加了追查犯罪的難度。從黃子佼案可見,商業利益的誘惑與數位技術的發展,已讓單一的「色狼」演變成有組織的「狼群」,數位犯罪的規模與影響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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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韓國發生的「金秀賢」事件,雖然案情類型與黃子佼事件不同,但在道德譴責與社會反應上,韓國舉國上下對此表示強烈批判,沒有人會厚顏無恥地說「要給金秀賢留口飯」。反觀台灣,演藝圈的道德感似乎遠不及韓國。一個因犯下極其下流罪行而被判刑的人,如今竟還妄想復出,甚至有幾位藝人還公開聲援黃子佼,這在筆者看來無異於倫理上的共犯。
如果讓這些價值觀扭曲、道德淪喪的人繼續掌握話語權,佔據媒體焦點,甚至重新獲得知名度,那無疑是對社會倫理規範的嚴重扭曲。他們或許會透過媒體製造其他話題,待風頭過去後試圖「洗白」黃子佼的罪行,而所謂「新聞稿上的道歉」,不過是一張廉價的A4紙罷了,毫無誠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