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涉貪案雖交保 但檢方今提抗告 林將無緣參加初選

【創新聞記者李堂安/高雄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自前日上午起至今日上午的四十八小時內,林以100萬元交保,並不得與同案被告接觸,同時移地而居,原本檢方聲押林的胞弟林岱融及2助理,高雄地院林岱融以70萬元交保,王、黃等二名助理各60萬元交保。不過雄檢不服,今22日將提抗告。
林岱樺疑涉助理費案,林岱樺發聲「粉身碎骨渾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間」。同時指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依民進黨公職選舉辦法,一旦涉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聲押偵辦,將由廉政委員會提出當事人停權處分;一審判決有罪,將處以停權。因此依目前各方的證據與檢方所提抗告,雖有多筆金流,尚待核實,一般預料,林岱樺將無法參加下屆高雄市長民進黨內初選。
據了解,林岱樺及其家人與員工共六人,偵訊時,助理費詐領,林岱樺以不了解細節與強調一切合法,反駁檢方所掌握的證物,不過檢方早掌握另十筆金流,因此聲押林岱融及王女及黃女,是因全案涉及6人共10筆帳戶,帳戶中仍有多筆尚待核實的金流。
而有關向林園工業區中油與台電等廿家廠商企業所募的通法寺公益募款,為何會轉為購置林岱樺選舉文宣等用品,但3人就帳戶何人保管、購買過程陳述不一,足認有勾串未到案共犯、證人之虞,因此遭檢方聲押。
正在外界關切林岱樺涉貪案,因檢方卷內有證人、傳票、交易明細與手機對話紀錄等證據,是會遭聲押時,昨晚八時許,高雄地院突然裁定,林岱融以70萬元交保,黃女及王女各6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於戶籍地,且應遵守不得與彼此、其餘潛在共犯及證人為任何形式接觸。一般研判,該三人可能向法院法官供出部份檢方所掌握涉罪嫌情節,否則會聲押獲淮。
遭聲押獲淮的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正偵辦中的立委林岱樺涉嫌助理費,高雄市議長康裕成可能在後天的24日,全國地方正副議長聯誼會中提案請中央修法,希望未進私人口袋的助理費能放寬使用範圍,比照過去國務機要費修法「除罪化」,幫助解套。
雖然林岱樺涉案,何時一審判決,冗長的偵辦時期等等,都讓林無緣參加黨內市長提名出選,在另一參選人許智傑昨日接受訪問時指中央派內政部長劉世芳、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參選高市長一職可能性不大,未來該黨包括他在內有意參選的賴瑞隆、邱議瑩等人,由何人出線,受各方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