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酒駕犯人不僅害己也害人,相當可惡,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了遏止酒駕,也祭出大招「公布毒、酒駕累犯放大7倍高清照片」,且之後將會定期印製姓名及照片,並公告於鄰里、各派出所公布欄,利用民眾羞恥心理加重嚇阻效果,此舉也讓一票民眾大讚「德政!」。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了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決定針對酒、毒駕以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且設籍臺北市者,特別印製A4彩色照片(含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公布於鄰里、各派出所公布欄,「另為加強照片辨識度及清晰度,照片將放大7倍,並採委外印製防水海報」,盼能透過社會制約、利用民眾羞恥心理加重嚇阻效果,約束酒、毒駕累犯,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
針對此舉,不少民眾紛紛認為是「德政!」,但也有部分人指出「他都敢酒駕了,你覺得他會有羞恥心嗎?」、「3次了才要喚起羞恥心,好有做為民眾好安心」、「吸毒駕駛還能有3次的累犯....無怪乎台灣被稱為鬼島」、「最好笑的是累犯三次還能讓他出來騎車開車?」、「酒精下去自尊心輾壓羞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