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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瑠公圳拆遷案 合法合規為何卻始終延宕?

新頭條/ 2025.01.13 19:08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纏訟多年,地主望盼尊重法律、依法執行

2024年11月,纏訟十年的新北市新店區瑠公圳蔡金木宅拆屋還地事件,經法院民事執行處宣判,原訂應於11月21日執行強制拆除。但因該地段後被現地上物住戶提報為文化景觀,故新北市政府於11月12日辦理現勘,並啟動文化景觀審議程序;後因合法購得土地之所有權人表示該次現勘未通知他們到場,故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12月12日辦理第二次現勘。兩次現勘至今月餘,農曆年將至,卻未見文化局依法作出結論予以回覆。法院已判決之案,為何卻持續延宕?在網路上引發地方人士討論。年關將屆,過去始終保持低調,主張尊重法院認定的李姓地主,首次面對媒體細說分明,無奈地強調台灣是個法治國家,公務機關若不能依法執行,該如何保障合法所有權人的權利?!

歷史因素與土地標售過程所謂疑義為何?

本案關係人(即地上物使用人)賴女主張,即將被拆遷的建物,是自己家族四代以來住所,同時也曾提出向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購買土地卻遭到拒絕,且後續在農田水利會標售土地時更未通知賴女,逕自賣給現今之李姓地主,故訴請主張水利會賣地處分無效,但法院一、二審判決均維持原審認定,賴女提告並不合法且遭司法駁回。

針對賴女主張所謂「農田水利署標售賴女佔用土地未告知」一事,經媒體深入追查,向購入該地段的地主查證發現,台北市農田水利會於民國100年辦理該土地標售案時,的確有通知該標售土地之鄰接地相關所有人,並有正式函文。


▲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標售賴女佔用土地公文。(圖/李姓地主提供)

媒體進一步調查該地鄰接地所有人資料發現,收件人之一的黃姓男子,名下的「柏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柏樂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賴姓女子分別為這兩間公司的董事與監察人,且登記地址確實是該地之鄰接標售土地。

有鑑於上述資訊,賴女主張農田水利會未公告標售資訊、未通知關係人,明顯非屬事實。

▲賴女為黃男公司之監察人,卻宣稱不知土地標售資訊。(圖片來源/台灣公司網)

法律層面或標售程序是否確有瑕疵?

賴女除了宣稱不知標售資訊外,同時也宣稱瑠公農田水利會公開標售及讓售,在法律程序上有瑕疵,致使自身權力受到侵害,要求法院判決處分無效等。而在最高行政法院 111 年度抗字第 408 號裁定中明確認定,瑠公農田水利會針對該標售不動產處置並無不當,依法僅需報請當時主管機關即臺北市政府備查即可,且並非行政處分,故賴女控訴農田水利會的部分,完全不具備起訴要件,也就是並不成立。

除賴女提出法律訴訟外,其兄長也為其提出抗告,然而皆被法院予以駁回。(詳見可參考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抗更一字第 40 號民事裁定、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抗字第 360 號民事裁定)。


▲賴女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圖片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北市府文化局恐成為最後關鍵

李姓地主對媒體表示,到採訪截稿日止,多次詢問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審議結果,仍未獲告知具體進度,而原訂於元月15號兩造當事人將再次召開拆遷協調會,恐也會因文化局曖昧不明之態度而產生影響。

地主無奈表示,自己也是幾代居住當地的在地人,當初依法合規購入土地,經過多年訴訟,法院判決也都證實程序完全合法,所以才會主張應依法執行。外界有人認為,現有地上物使用人(佔有人)應予以補償,李姓地主也對媒體透露,他們的協調條件中確實是願意提供賴女士合理補償的,但前提還是希望法治社會應依法行事,公務機關能依法行政。最後地主更呼籲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可以秉公、依法、依規儘速處理,讓纏訟多年的爭議能在農曆年前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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